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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原建委副主任梁鸿宾受贿案5月26日在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据了解,早在1995年,时任兰州市城关区分管城建的副区长梁鸿宾就有收受贿赂的行为,别人送来价值1000余元,甚至上万元的物品,他从不拒绝,名烟名酒在梁鸿宾家里堆成了山。检察机关在梁鸿宾处查扣的300余万元财物,梁鸿宾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据了解,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梁鸿宾涉嫌受贿的犯罪事实共有8起,最大一笔受贿款是一起收受"感谢费"。1999年年底,兰州市北滨河路西段黄河七里河大桥至银滩大桥之间的路段,被市政府列为拓建项目,兰州某实业发展公司的部分场段,按照规定列入拆迁范围之内。为此事,该公司董事长贾某找到时任建委副主任的梁鸿宾。在此事得到解决后,为感谢梁鸿宾,贾某一次送给梁鸿宾美金12万元。
采访时了解到,办案人员从梁鸿宾的办公室及住处除查获到人民币、美元、首饰、手表等赃物外,还从梁鸿宾住处查获到烟、酒,分别达到上百条、上百瓶。无奈之下,办案人员只得找车来拉这些赃物。更让办案人员发愁的是,当他们对梁鸿宾案中涉嫌的赃款、赃物进行视听证据留存后,却开始发愁如此之巨的烟酒该如何存放?一位办案人员感慨地说,在他所办过的职务犯罪案件中,从来没有查获过如此之巨的烟、酒赃物。
梁鸿宾毕业于兰州师范学校,中专文化程度,曾当过老师,后调入兰州市城关区委工作;他从一名普通干部到区委办公室主任,再到升任兰州市城关区政府副区长,主管城市建设;后从副区长再到市煤气建设工程指挥部任指挥;不久,荣任兰州市建委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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