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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草案)》有关问题立法听证会的公告
为在立法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扩大公众的有序参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在公示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草案的基础上,就广大群众关注的一些问题举行立法听证会,进一步听取群众的意见。现将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听证会听证的问题
1、机动车和驾驶员“落户管理”的问题。
2、摄录机动车违章处罚程序问题。
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超出第三者强制保险限额部分的责任分担问题。
二、听证会召开时间、地点
听证会定于2005年6月15日(星期三)14:30在天宇大酒店举行。会期半天。
三、听证会报名
本市单位、居民,均可报名参加。报名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对听证问题要求在会上发言的,报名时请告知观点和主要理由。报名时间:2005年6月2日至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17:30。报名地点:市人大常委会传达室(和平区解放北路201号)。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办公厅
200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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