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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江苏省建设厅获悉,江苏将从今年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城市规划公示制度。
江苏省从2003年7月开始在各省辖市试行规划公示制度,将城市规划项目通过固定场所、新闻媒体、网站和公示栏等方式,向市民征求意见,并据此修改完善规划方案,取得了良好成效。从7月1日起,江苏13个省辖市将正式施行城市规划公示制度,各县级市也将参照试行。即将全面推行的规划公示制度,明确了城市规划的制定、实施管理、监察监督、管理政务等各方面的公示要求。针对总体规划、分区规划等反映城市发展方向的宏观规划,以及居住区、历史街区、风景名胜区等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详细规划,都有不同的公示要求和公示时间。审批通过的规划方案也要向社会公布,施工现场则必须悬挂“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公示牌”,注明建筑密度等指标,以接受公众监督。
江苏省建设厅城市规划处负责人介绍说,规划公示的目的是保证规划决策的公开化和民主化,避免非科学因素的干扰,维护百姓的合法权益。将规划编制过程公开,有利于促进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规划监督监察的公示,有力地监督了建设者。知情权是维权的前提。规划公示制度有利于在行政许可行为之前处理和化解矛盾,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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