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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就深入开展专项整改活动,进一步加强本市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推动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进行动员部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宝金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各级检察机关,必须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出发,从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着手,认真搞好这次专项整改活动,真正把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准、整改好,努力增强执法能力,提高执法水平,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李宝金指出,“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是中央政法委结合各级政法机关当前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而部署的一项十分重要的活动,是加强检察机关规范化建设、解决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新形势下建设高素质检察干部队伍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促进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高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具有重要作用。各级检察机关要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中,从人大和自身组织的执法检查活动中,从先进性教育活动分析评议阶段查找出的问题中,从近年来发生的差错案件、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社会效果不佳的案件中,深入查找规范执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剖析原因,深挖根源。要通过汇报工作、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意见,真正找准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
李宝金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以这次专项整改活动为契机,进一步严格工作程序、规范办案活动、完善执法机制。一是明确、细化各项执法活动、各个工作环节承办人及相应领导的职责范围。二是健全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检察机关内部各个诉讼环节之间的制约,强化上级院对下级院业务工作的领导和监督。三是全面落实检务公开制度,建立和完善检察工作环节的听证制、权利义务告知制和当事人权利保障制,增强执法透明度。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改活动的组织领导,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违规办案等突出问题上,在推进检察业务工作规范化建设上,在解决人民群众涉检上访和预防新的涉检上访产生上务必收到实效。通过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各项检察工作再上新水平。
此次检察机关专项整改活动的重点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即: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等司法腐败问题,执法不文明、不规范、违法违规办案的问题,不负责任、玩忽职守、执法不作为的问题和不能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问题。整个活动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专项整改,用半年时间集中解决当前检察机关执法活动中的突出问题。第二阶段是在专项整改基础上,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全面加强检察业务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使各项执法工作步入规范、有序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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