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启动的首轮党代表大会常任制改革的成果正被十六大以后掀起的新一轮试验地所借鉴。四川雅安尝试将党内权力进行决策、执行和监督的三分,而湖北则着眼进行领导体制改革,宜都县试行县委委员推选制,而另一试点地罗田县在借鉴十余年前浙江台州椒江的委员制的基础上,一方面重新构架“一个核心、三个党组”的新型权力格局,同时又启动评议制来对这个权力高度集中的集体领导层进行监督。
去年1月,本报率先在国内披露了罗田实行委员制的消息。时隔一年半,记者就其运行状态进行细致观察,试图弄清,罗田走的这条道路,对党内权力的运行,到底产生了何种影响,其借鉴意义有哪些?
一个书记和十四个委员
2005年4月的一天,罗田县委会议室里的气氛有些紧张。全委会连续两次讨论的都是同一个议题--治理河道砂船,但15个委员的意见仍旧无法统一。
河道上最近一年新增了几十艘采砂船,当汛期来临,河道水流不畅,就人为造成流域洪灾。在3月召开的党代表大会年会上,沿河群众的意见通过党代表的提案刷刷地反映上来了。全委会内部分成两拨,一拨主张汛期严禁开采,但另一拨则认为当地百姓筹资购船不易,禁令一出,经济损失太大,只须依法管理就行。
“争执不下,最后,我拍了桌子。”县委书记蔡德坤是主禁派,这是他调任罗田一年多来第一次发火。
书记说话不管用?这在传统的权力运行模式内几乎不可想象。
“我是一票,其他委员也是一票,我这个书记当得比哪个地方的都辛苦。”蔡德坤此前担任过蕲春县委副书记和黄冈市民政局长,2003年6月他走马上任时,罗田已被省委组织部列为党代会常任制改革的试点。
作为中组部的中部试点地,湖北省委组织部有意在两个试点县都各有创新,皆直指党委领导体制改革。省委组织部下发的试点文件这样阐述,“进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本质在于通过改革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决策机制和监督机制,转变党的领导方式,提高党的执政能力。”
罗田实行的是委员制的改革试验,此前,选举基础甚好的宜都实行的“委员推选制”一度让党代表个个激动不已,这个推选制变过去组织提名候选人为党代表推荐提名候选人、组织审查确定正式候选人再交由党代表大会选举。(本报2004年2月2日曾报道)但是,当党代会结束以后,激烈角逐出来的委员却发现,真正握有权力的常委仍旧是老办法产生,而过去的运行机制也没有多大改变。
罗田试点接的却是这下一棒。罗田暂不试行委员推选制,但增加了“委员制”和“评议制”的内容。
罗田的“委员制”并非完全照搬浙江台州椒江试点经验。试图突破的还有党委和人大、政府、政协之间的关系。
酝酿半年之久出台的“委员制”实际上包括了委员制和交叉任职两个内容:一是取消常委会,全委会每月召开一两次,负责党代会闭会期间全县重大事项和干部任免等;另一个重大调整是设计县委委员交叉任职,县委书记主持全面工作,5名副书记除了一个专职副书记和一个兼任纪委书记以外,其他3人分别担任县长、人大主任、政协主席,并都兼任党组书记。余下9名委员,任副县长2人,另7人分别担任重要部委的领导。
如此一来,县里面就形成了“一个核心、三个党组”的新权力格局。政府、人大、政协“三个党组”对县委负责,重大问题及时以党组名义请示县委,在体制上保证了县委在同级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这种交叉任职还力图改变过去同一项工作既有分管副书记又有分管副县长,容易互相推诿扯皮的交叉管理现象。15名委员除书记统领全局以外,余下委员都各自分管一块一线,全县的组织建设、意识形态、政法群团、统一战线、武装工作、农业经济、招商引资等重点工作,全部由县委统一分工。
这个被称为“互相信任,互相谅解,互相支持,互相监督”的集体领导模式,使得班子内部成员的关系有了一些微妙的变化。
蔡德坤用“小心翼翼”这个词来形容自己的工作状态。除了要求“委员支持书记的工作”以外,也要求县委书记“要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始终置于全委会的监督之中。”初到罗田,一个省领导来检查工作,就语重心长地跟他说,“常任制条件下的书记不好当啊,研究干部,一次通不过还好说,两次三次通不过,其他委员就要怀疑你的驾驭能力了。”
“老天保佑,我们研究3次干部,前前后后调整了200多名,提拔60余名,没出一个问题,每个都是15票。”显而易见的是,这几次干部调整的程序都异常“复杂”。
“一把手”的组织意图也行不通了。“县直机关有个副职,我想用一个人,人是年轻点,但是很不错,结果,还在酝酿阶段,组织部按照条例审查就给否了。”蔡德坤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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