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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名未成年犯罪人员的家长来到和平区检察院,送来了锦旗和感谢信,家长眼含热泪激动地说:“感谢检察官挽救了我的孩子,现在,我的家又有了欢笑!”这是和平区检察院在做好未成年犯罪人员教育感化工作的同时,积极与家庭、社会配合,使未成年人重新感受到社会温暖的结果。
王某因法制观念淡薄,伙同他人参与抢劫,后被逮捕。其母张某一方面担心儿子进了监狱、前途受到影响,另一方面还要操持家务,每日忧心忡忡。无奈下,她来到和平区检察院请求检察机关给他的儿子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接待人员热情地接待了她,检察干警马芟妹和钟敏两位同志耐心向她讲解有关法律知识,并与她推心置腹地谈心,从如何正确面对人生挫折到为儿子尽母亲的责任等方面予以开导。
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张某便成了接待室的一位“常客”。她说:“在这里,我重新感到了生活的希望,感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与此同时,检察院公诉科同志对王某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教育他认真反省自己的罪行,端正认罪态度,争取早日获得新生。在检察官的谆谆教导下,王某在法庭上客观真实地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由于参与情节较轻,且未满18周岁,又是初犯,认罪态度好,王某被法院判处了缓刑。
缓刑考验期间,检察干警马利雁同志及时掌握其思想改造情况,鼓励王某努力学习,树立健康的人生观、价值观,改过自新,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王某家庭条件较差,父母双双下岗,是低保户。母亲本来干临时工,因为儿子的事情经常分心、出错,被雇主辞退,结果家庭状况越发艰难。鉴于他的家庭情况和本人表现,控申科干警又积极为他联系工作,叮嘱他一定要好好干,用自己的行动赢得社会的认可、他人的尊重。王某牢记检察官的教诲,能吃苦、肯卖力,他的表现得到了用人单位的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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