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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贩收入
倒手利润就翻倍 一年能赚10万元
根据小贩们的说法,他们每月平均能接到20个送药电话,平均每次交易能以300元收到原价六七百元的药,“出手”时价格则会翻倍。以此保守计算,他们每年的纯收入就高达7万多元。29日暗访时,记者看到张姓小贩在一小时内就接到3笔“收药生意”的电话。
记者最先接触到的王姓药贩告诉记者,在“效益”不是很好的情况下,他们每年能挣四五万元。多的时候,能挣到8至10万元。5月30日,记者在丰台六里桥附近暗访一名做了10年“收药买卖”的药贩时,也得到了同样答案。
周边反应
村民均知邻居收药 买药不敢去小药房
6月6日,记者再次来到张姓药贩所在的郭庄子村,试图寻找其藏药的仓库和卖药的小诊所。问路时,一家小超市的女老板将将头转向窗外,指向几名光着膀子打台球的年轻小伙:“他们就收药啊。”老板轻声说,“但不知道把药卖到哪了。”记者向其他村民询问时,不少人表示听说过村内有人以“收药”为生,但没见过他们在村里卖药。不少村民坦言道:“我们平时买药也不敢去小药房。”
郭庄子村村委会书记办公室一位王姓人员表示,不清楚有“收药”这回事,村民买药看病基本到村大队办的“郭庄子卫生所”。她还说,如发现收药场所,他们会通知派出所处理,居委会没有权利查处。
相关部门说法
无专门管理部门 治理需联合执法
北京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人员认为,小广告刊登的“收药”行为渠道不正规,药品质量没保障,会对老百姓构成极大的威胁。但药品监督只能是对市面上的药物进行检查,对药贩没办法控制,只能靠城管部门抓贴小广告的人。
而城管部门则表示,小广告贴发人员流动性大,比较灵活,很难根除,必须联合药品部门及公安部门。
北京市卫生监督所相关人员表示,偏远地区的老百姓在就医看病时,一定要看清诊所是否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药品进行防伪辨别。
律师说法
法律对“收药”无明确惩罚措施
合川律师事务所的刘闯律师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实施条例规定,药品生产和经营必须经过国家卫生部门批准。而这里的药品经营主要是指销售,对于药品的收购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收药行为也就没有具体的惩罚措施,这使得许多小贩钻了法律的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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