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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本科一批“A类”院校和“B类”院校有何填报要求?
本科一批录取院校划分为A、B两类院校,与此相对应,志愿卡中的第一志愿栏设置了A类院校和B类院校两所院校志愿,A类院校先录取,B类院校后录取;第二志愿至第四志愿,考生可以任意选择A、B两类院校;在院校顺序志愿之后,设置了两类院校服从调剂志愿,考生如果愿意服从调剂到A类院校,就将A类院校选项涂黑;如果愿意服从调剂到B类院校,就将B类院校选项涂黑;如果两类都涂黑,表示愿意服从调剂到A类和B类院校,考生要结合自己的实际进行填涂。
十七、本科二批“A阶段”和“B阶段”有何填报要求?
由于近年来本科二批招生院校所数日益增多,招生计划数量越来越大,考生在本科二批选择志愿,特别是第一志愿的选择难度也增大。为此市高招办今年将本科二批院校划分为“A阶段”和“B阶段”,并划定一个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本科二批A阶段和B阶段的院校顺序志愿是分开填报、分开录取的,考生在本科二批可以有两个第一志愿的选择机会。本科二批A阶段和B阶段分别设置了四所顺序院校志愿,没有院校服从调剂志愿;A阶段的四所顺序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再进行B阶段的四所顺序院校志愿的录取;A、B两个阶段顺序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市高招办将尚有招生计划的院校和计划数向社会公布,没有被录取且符合规定分数范围的考生可以自愿选择填报。
十八、怎样理解“平行志愿”?
所谓“平行志愿”就是不存在录取先后顺序的志愿。为增加考生的录取机会,我市今年在本科一批的第四志愿设置了2所平行院校志愿,在本科二批A阶段、B阶段以及本科三批的第四志愿分别设置了3所平行院校志愿。本科一批的2所平行院校志愿、本科二批A阶段的3所平行院校志愿、B阶段的3所平行院校志愿和本科三批的3所平行院校志愿在录取时没有先后顺序,请考生慎重稳妥填报。
十九、考生为什么要积极报考外地院校和农业、林业、师范、地质、矿业、石油院校?2004年这些院校录取情况怎样?
本市为鼓励广大考生积极报考外地院校和农业、林业、师范(师范专业)、地质、矿业、石油院校,对第一志愿报考外地本科二批院校(含A、B两个阶段)和农业、林业、师范、地质、矿业、石油院校的考生可以降低10分投档。但考生享受这一政策必须具备三个前提条件:第一,必须是在本科二批院校(含A、B两个阶段)第一志愿报考外地院校或者是第一志愿报考农业、林业、师范、地质、矿业、石油院校的考生;第二,该院校的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计划数;第三,该院校必须同意采用这一政策。
在2004年本科二批录取工作中,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外地院校绝大部分采用了一志愿降10分的政策,录取线下10分内的考生;部分农业、林业、师范(师范专业)、地质、矿业、石油院校根据有关政策,降分录取一志愿考生;还有一些考生因享受二级运动员、少数民族、三侨生等政策照顾而被录取,使得不少本科控制分数线下考生得以有机会进入本科院校深造。
二十、本科二批和本科三批征询志愿如何进行?
本科二批和本科三批录取院校均不设置院校服从调剂志愿,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余缺计划,实行面向尚未被录取且高考成绩在规定分数范围内的考生重新征询志愿的方式进行。
本科二批A、B两个阶段顺序志愿录取结束后,市高招办将向社会公布本科二批(含A、B两个阶段)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由尚未被录取且高考成绩在规定范围内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所在区县招办(或区县招办指定的地点)办理征询志愿的填报手续。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录取院校依照考生的征询志愿进行录取。
本科三批余缺计划的志愿征询和录取方式同本科二批。
二十一、为什么说考生志愿在上报市高校招生办公室以后就不得再更改?
考生正式填涂好志愿卡以后,要和家长一起在所填涂志愿卡上签字负责。考生志愿一经上报市高校招生办公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更改,违反者要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以往曾有个别考生在录取期间提出取消其所填报某些志愿的申请,市招生委员会均没有批准。因为,考生志愿是经过慎重考虑填报的,如果允许某个考生取消其所填报的某个志愿,该考生就有可能被下一个批次志愿院校所录取,势必会影响其他参与下一个批次志愿录取的考生的利益,影响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十二、本市的录取照顾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教育部和本市有关规定,本市高考考生享受的录取照顾政策种类分为增加分数投档和降低分数投档两类。
增加分数投档的录取照顾政策有(含具体照顾分数):
1、按中办发[2000]28号、教基[2001]1号文件要求,由市教委组织评选获得“市级优秀学生”称号的应届考生,可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2、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市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应届考生,可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曾两次或两次以上获“市级三好学生”称号的应届考生(其中一次须是高三学年度),可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4、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省(市)级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市)赛区一等奖以上的应届考生,可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5、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以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6、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退役军人,可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上述六种加分投档录取照顾政策,市高招办在录取时一次性将符合条件的考生档案投出,由招生学校决定录取与否。
降低分数投档的录取照顾政策有:
1、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比赛取得前六名和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的应届考生,在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院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院校提出调档要求,可以提供考生电子档案。
2、烈士子女,在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院校调档分数线下10分以内,院校提出调档要求,可以提供考生电子档案。
3、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凡报考华侨大学、暨南大学者,在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院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10分以内,院校提出调档要求,可以提供考生电子档案。此类考生在报考其它院校时,在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院校调档分数线下10分以内,院校提出调档要求,可以提供考生电子档案。
4、少数民族考生,在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院校调档分数线下5分以内,院校提出调档要求,可以提供考生电子档案。
5、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5]1号)规定,对参加北京大学等53所高等学校组织的艺术特长生测试并合格的考生,在其高考成绩总分达到我市划定的招生院校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时,由院校提出调档要求,可以在院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提供考生电子档案。
6、根据教育部规定,对参加北京大学等高等学校组织的自主选拔录取并入选的考生,在其高考成绩总分达到我市划定的招生院校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时,由院校提出调档要求,可以在院校调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提供考生电子档案。
上述六种降分投档录取照顾政策,由招生院校在调档前提出是否采用,并由招生院校决定录取与否。
二十三、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调档线和录取线是怎么形成的?
“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招生院校为全面考核、择优录取考生,根据教育部的规定,一般会按照不超过院校招生计划数120%的比例提出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为便于招生院校选才和实施录取,市招生委员会依据报考考生的高考成绩和每一批次院校的招生计划数,分文、理两类,按照线上人数略多于招生计划数的原则,确定每一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标准。2005年,根据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我市将划定四条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即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本科三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和高职高专录取控制分数线。
“院校调档线”,院校按照文科或理科类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时形成的最低分数。当院校生源充足时,调阅考生档案数大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调档线高于或等于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生源不足时,调阅考生档案数小于招生计划数。
“录取线”,院校在一个批次录取结束后,所录取考生中的最低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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