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最高人民检察院考察评估,批准天津检察官学院成为国家检察官学院天津分院。日前,国家检察官学院天津分院正式挂牌。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宝金代表市院党组向国家检察官学院天津分院成立表示祝贺,希望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挖掘潜力,发挥优势,按照高检院有关规定,结合培训需要和实际,进一步明确办学方向,强化教学管理,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培训质量,充实和加强师资队伍,完善教学科研设施,不断加强规范化建设,为检察队伍教育培训工作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保障,把天津分院建设成为华北地区培养高级检察官与高层次检察人才的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