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采取8项措施确保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使招生信息透明化、公正化。
据介绍,云南省将严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凡考生户口在滇不满3年,其父或母户口不在云南省的考生,各县(市、区)招委会均张榜公示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对外语非通用语种、保送生、艺术体育特长生、定向就业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等招生形式,公开选拔标准和录取办法,公示备选资格考生名单和录取结果;严格执行各项加分照顾政策,对享受加分的考生,公示名单及其加分类别、加分分值等,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关分值;录取工作全程公开,录取信息张榜公示。
另外,云南还采用“一天一报”的方式,及时公布每个批次录取名单,邀请有关人员参观评卷和录取现场,向社会公开招生考试的管理措施、操作程序、监督机制等,接受社会、考生监督;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计划、政策、报名、加分条件、高校招生章程、改革措施、网上阅卷答题规定、填报志愿要求等信息;体检结论书面通知考生本人,对于出具假体检结论者,追究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领导的责任;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考试、评卷、招生的监督工作,实施实地监督、信访监督制度,实行对特殊类型、特殊形式招生的监督及录取后期的监督,严肃查处和公布顶风违纪事件。
今年仍采用网上阅卷模式,根据不同题型需要,实行2+1(两位老师评阅一个考生试卷,由一位阅卷组长审查)和1+1+1(一位阅卷教师、一位小组长、一位科类组长分别评阅一位考生试卷)方式,通过集体阅卷层层把关,有效控制评卷误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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