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现在起至2006年5月底,天津市公安机关将配合市卫生局等部门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日前,公安机关对此次专项行动进行了部署。
市公安局要求,对发现的构成违法犯罪的非法行医活动,要立即立案侦查,重点案件要挂牌督办;对暴力抗法行为和拒绝、阻碍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员,要坚决依法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