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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搜捕的大网继续在本市及周边城市撒开,截至发稿,又有一名在逃不法人员落网。警方希望知情市民积极拨打110举报,对隐匿、包庇脱逃人员,知情不报者,警方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警方同时正告“6·16”事件中继续在逃的8名不法人员:只有投案自首,才是唯一出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的;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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