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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仅26岁的男青年张某,“五一”节期间携子游园,不料却跌入水上公园喷泉水池内,不幸命丧于此。事发后,张某的家属认为事发地点防护护栏过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从而造成该不幸事件的发生,并以此为由状告水上公园索赔各项损失62万余元。昨天上午,南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据张某的亲属介绍,今年5月4日,张某领着年仅4岁的长子和妻弟到水上公园游玩。当张某行至音乐喷泉附近的水池时,由于水池边护栏过于低小,他被护栏绊了一下后跌入水中,其头部在落水后刚好磕到水池中突出的进水铁管及水泥沿,当场昏迷后溺水而亡。
张某的代理人于志宏表示,案发现场水池边的护栏只有36厘米高,严重违背相关标准。该防护栏是游人与水池间唯一的安全屏障,而这道高度恰似“绊马索”的防护栏,在设计、安装上的严重缺陷,必然对游人安全构成致命的威胁。此外,水上公园在护栏前没有设置任何警示标志,且张某落水10分钟后才被打捞上岸,作为提供服务设施的水上公园,没能尽到及时救助义务。综上,水上公园作为收费性经营场所,有保障游人安全的义务,但其设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未能尽到及时救助义务,水上公园对张某的死亡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法庭上,被告水上公园的代理人递交了一份关于此事故的说明。该说明称,事发当日正值“五一”长假期间,上午9时40分左右,当听到呼喊“有人落水”时,公园领导、工作人员及附近维持秩序的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跳入水中将落水的张某托出水面,在拨打120电话的同时实施救助,最终抢救无效死亡。民警在现场询问与张某随行的亲属韩某时得知,张某有癫痫抽风病史。被告还提交了死者被打捞上岸及案发现场的照片等证据材料。此外,被告提交的材料中还称,包括杭州西湖等众多场所,其水池边也均没有安置防护栏,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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