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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头猪脑猪身猪尾巴,从不挑食的乖娃娃,每天睡到日晒三竿后,从不刷牙,从不打架……”网络歌手香香在刚开始唱《猪之歌》的时候,恐怕绝对想不到这首歌会引来重庆、四川等地几个养猪大县的争抢。最近更有媒体传闻香香签约的北京世纪飞乐影视传播公司(以下简称世纪飞乐)向重庆市荣昌县开出了188万元的天价,而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为请香香免费代言,甚至打算邀请其担任荣誉县长。
一首网络歌曲为何会受到如此青睐?这会不会是继牛群之后的又一位明星县长?请明星代言到底应该由谁来埋单?
两县竞争“猪之歌”
打开百度搜索“香香猪之歌”这5个字,发现搜索结果有20.9万条之多,有介绍说,演唱者香香被评为“2004年十大网络歌手”,《猪之歌》更是跻身雅虎网站“一搜”的十大金曲之列。
随着《猪之歌》的流行程度不断提升,于1998年建立了中国重庆畜牧科技城的重庆市荣昌县打起了《猪之歌》的主意。
2005年4月29日,荣昌县致信世纪飞乐,希望将《猪之歌》转让给荣昌,作为科技城的城市形象推广歌曲,并聘请香香本人担任科技城的形象代言人。
一个星期以后,世纪飞乐回复说:该公司已经向中国工商总局对《猪之歌》商标提出申请,经过该公司法律顾问和会计师的意见,《猪之歌》商标价值100万元;《猪之歌》词曲版权问题可协助与作者沟通,独家使用费为50万元,香香作为科技城的形象代表一年的劳务费暂定38万元。
正在荣昌与世纪飞乐洽谈之际,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又向香香伸出了橄榄枝。
而此前,除上述两县以外,四川的三台、安岳、仁寿等养猪大县也纷纷与香香联系。
请明星代言该由谁埋单?
荣昌县委宣传部副部长何德智说:“当初没想到这么贵,以为几万块,二三十万块就够了。花这么多肯定不值,就像做生意,投入肯定要考虑产出。如果是188万元当然不值得,那农民养猪得交多少税啊?”
当记者问到荣昌能出的最高价格是多少时,何德智说:“这就像做生意一样,不能把自己的底价透露。”
就算不是现在的188万元,如果最终价格确定,这笔钱由谁来埋单呢?
何德智说:“当然是政府啦。”
问及荣昌是不是贫困县,何德智说:“没有挂牌。荣昌和库区县的区别在于库区财政很富,但百姓很穷,荣昌财政不太好,但藏富于民。”
重庆当地对此颇多议论。有人认为这是个“好点子”,也有人为此叫好:“作为一个早已‘猪名远扬’的地方,没有把‘挑战’不当回事,没有把宣传推广不当回事,这说明一个地方具有强烈的特色经济和品牌意识。在这上面花钱,显然不是人们诟病的搞政绩工程或请明星扎场子。”
但更多人对此表示质疑,认为荣昌是这个比较贫困的县,即便是用数十万的价格来达成此事,它对荣昌猪的产业发展是否就能起到预期的促进作用?政府用财政经费支出是否合理?有人说:“这笔钱,无疑是由荣昌的老百姓来最后埋单,不知道荣昌的老百姓是不是同意付这笔钱,最好先让百姓做主,以免日后百姓骂娘。如果我是荣昌的百姓的话,我会认为这钱花得非常不值。”
关于“荣誉县长”的两种说法
而关于武胜县为请香香代言拟邀请香香担任荣誉县长是否属实,记者从武胜县委宣传部和北京世纪飞乐影视传播公司却听到了完全不同的说法。
武胜县委宣传部一位姓雷的女士说,该县的确在与香香所属的世纪飞乐公司商讨免费代言的细节,6月12日该县领导还亲自赴成都与该公司负责人见面。但“荣誉县长”纯属子虚乌有,从来没有一个人说过此事。“武胜作为一个西部大县,要出100万元不现实,我们就冲着她可以免费代言才做的。”
但世纪飞乐的贾璇女士在面对记者询问是否有荣誉县长一事时,却肯定地表示,“是真的。”“很荣幸香香能被他们提到说要担任他们的荣誉县长。如果她真的担任了的话,这是一个很大的责任问题,公司会竭尽全力去帮助她当荣誉县长。”
媒体对此事也议论纷纷。网络媒体上比较一致的一种看法是,无论是两地政府还是香香本人都是在利用此事炒作自己。
一位名叫林中溪的作者在重庆当地媒体上发表了题为《有一位明星县长》的评论,认为:要发扬优势产业,壮大特色经济,政府利用公共资源进行推广,应该是分内事。但是,作为公共资源,有的可以利用,有的却不可利用。在这件事上,显然,按照市场行为拿钱“买”,比拿官“换”符合市场理性。
对于前者,虽然也是政府在利用公共资源,但这种资源利用属于市场行为;而后者,却是将权力“打包”,也就是说,将权力进行了另类的交换。
而权力被交换所折射出的,是一些地方政府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浮躁作风取代了经济行为。也就是说,完全把经济奇迹寄希望于造势和名人效应。这样做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有一个现成的故事可以作答——安徽蒙城请来牛群当副县长,除了收获到沸沸扬扬的“知名度”——非议和丑闻,当地经济至今还没“奇迹”起来。
但也有人对此表示不同意见,认为政府用财政经费支出这笔费用就已经超出了对公共资源合理利用的范畴,已经不是市场行为了,政府有滥用公共权力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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