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外交部消息,中国裁军大使胡小笛在2005年裁谈会二期会全会上发言指出,中国拥有核武器完全是为了自卫。中国主张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奉行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的政策,承诺无条件地不对无核武器国家和无核武器区使用和威胁使用核武器。
胡小笛说,中国拥有核武器完全是为了自卫。几十年来,我们在发展核力量方面一
直十分克制,从不参加核军备竞赛,不在国外部署核武器,把自己的核力量保持在自卫所需的最低水平。
胡小笛表示,中国主张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奉行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的政策,承诺无条件地不对无核武器国家和无核武器区使用和威胁使用核武器。中国支持《全面禁核试条约》早日生效,致力于早日批准该条约,也同意在裁谈会的全面工作计划之中谈判一项“禁产条约”。中国的核政策为国际核裁军进程作出了贡献。
胡小笛强调,中国将一如既往,与国际社会一道,为早日消除核武器威胁、实现无核武器世界的崇高目标作出不懈努力。
中国代表在2005年裁谈会上发言(全文)
据中国外交部消息,中国裁军大使胡小笛在2005年裁谈会二期会全会上发言,就核裁军问题发表看法和意见。以下是发言全文:
胡小笛大使在2005年裁谈会二期会全会上的发言
主席先生:
中国代表团祝贺你担任裁谈会主席,相信你的努力能够有助于促进裁谈会工作,中国代表团将与你充分合作。
今天,中国代表团响应你的决定,就核裁军问题谈谈看法。
一、多边核裁军进程为何步履维艰?
核裁军事关国际和平与安全。近年来,它一直是全球多边场合的热门话题,同时也体现众多矛盾与分歧。这反映在:
裁谈会迄未就核裁军问题开展实质性工作;不久前结束的《不扩散核武器条约》(NPT)第七次审议大会,也无法就包括核裁军在内的三大支柱性义务提出任何实质性建议;联合国裁审会难以就是否讨论核裁军等问题达成一致;第四届裁军特别联大迟迟不能举行,核裁军问题也是争执点之一。
是什么造成这一局面?
我们看到,一方面,美俄双方削减核武器续有进展。另一方面,曾被视为国际战略平衡与稳定基石的《反导条约》被废除;《全面禁核试条约》迄未生效;“禁产条约”谈判迟迟难以启动;外层空间面临武器化的危险。
与此同时,重不扩散、轻核裁军的倾向在加剧;以“出口控制”为标志的传统防扩散逐步向以军事手段“先发制人”和“拦截”的反扩散演变;给予无核武器国家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安全保证国际文书的要求被拒绝;无核武器国家和平利用核能的权利受到限制;损害国际战略稳定的导弹防御系统已初具规模;以往NPT审议大会确定的一些重要核裁军原则和措施被否定。
很明显,单边、双边、多边的途径和目标之间包含宽广分歧,而非相互补充。实际上,上述事态发展也体现出“裁军”和“不扩散”两派观点之间的深刻矛盾。
二、如何推进国际核裁军进程?
首先,确保国际安全环境和战略稳定是基础。
要推动核裁军取得进展,必须标本兼治。核裁军不是在真空中进行。创造一个健康、积极的国际安全环境,维护国际战略稳定是确保核裁军取得进展的基础。
需要强调的是,防止外空军备竞赛与核裁军的努力相辅相成。从这个意义上讲,不发展破坏战略稳定的导弹防御系统、不在外空部署武器对核裁军至关重要。很难想象,当导弹防御系统全面建立,或在外空部署了武器以后,核裁军还将若无其事地进行。至少,这绝不会有利于核裁军进程。
其次,平衡处理核裁军与防止核武器扩散的关系是条件。
核裁军与防止核武器扩散的努力互为补充。NPT获得无限期延长,并不意味着核武器国家可以永远地持有核武器。核武器国家忠实履行核裁军义务,是国际核不扩散体制得以维持的必要保证。而防止核武器扩散则是全球核裁军进程的一个重要方面。
只有核武器国家尽早彻底消除核武器,同时无核武器国家继续遵守不获取核武器的承诺,核武器国家与无核武器国家在核裁军与防止核武器扩散两方面都做出不懈的努力,无核武器世界的目标才能实现。
第三,坚持核裁军一些基本原则是保障。
核裁军应采取公正合理、逐步削减、向下平衡的步骤。拥有最大核武库的国家对核裁军负有特殊责任,应当率先大幅度削减其核武库。
2000年NPT审议大会最后文件提出了一些核裁军原则和措施。其中包括,核武器的裁减应以“可有效核查”、“不可逆转”、“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方式进行。任何核裁军措施,包括各种中间措施,都应以“维护全球战略稳定”和“各国安全不受减损”为指针,都应有助于促进国际和平与安全。
1995年和2000年NPT审议大会最后文件仍有其重要意义,不能“合则用,不合则废”。核裁军应继续坚持上述这些原则。
第四,实施适当的核裁军中间措施是补充和完善。
在当前情况下,实施如下切合实际的核裁军中间措施,是对多边核裁军进程的补充和完善,也有利于增进各国间的信任。
--核武器国家应降低核武器在国家安全政策中的作用,废除以首先使用核武器为基础的核威慑战略,摒弃降低核武器使用门槛的政策;
--每个核武器国家均遵守不把自己的核武器瞄准任何国家的承诺,并不把任何国家列入核打击对象名单;
--在国外部署核武器的国家将其核武器全部撤回本国;
--废除核保护伞和核共享政策与实践;
--不发展易被使用的小当量核武器;
--核武器国家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避免意外发射或未经授权的发射。
--所有核武器国家承诺在任何时候和任何情况下,不首先使用核武器,不对无核武器国家和无核武器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并缔结相关国际法律文书,是最现实合理的核裁军中间措施。
上述措施固然不能取代具体的核武器削减,但可增进核武器国家之间,以及核武器国家与无核武器国家之间的相互信任,减少核战争风险,从而为实现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创造必要条件。
第五,设立核裁军特委会是平台。
为推动国际核裁军相关努力,亟需打破日内瓦裁军谈判会议的僵局。中国支持裁谈会在“五国大使建议”的基础上,尽早达成一项工作计划,就核裁军、“禁产条约”、防止外空军备竞赛、无核武器国家安全保证四大议题开展实质性工作。在核裁军特委会职权问题上,中国支持“21国集团”的合理主张。
主席先生,
中国拥有核武器完全是为了自卫。几十年来,我们在发展核力量方面一直十分克制,从不参加核军备竞赛,不在国外部署核武器,把自己的核力量保持在自卫所需的最低水平。中国主张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奉行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的政策,承诺无条件地不对无核武器国家和无核武器区使用和威胁使用核武器。中国支持《全面禁核试条约》早日生效,致力于早日批准该条约,也同意在裁谈会的全面工作计划之中谈判一项“禁产条约”。中国的核政策为国际核裁军进程作出了贡献。
我们将一如既往,与国际社会一道,为早日消除核武器威胁、实现无核武器世界的崇高目标作出不懈努力。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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