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外交部消息,中国裁军大使胡小笛在2005年裁谈会二期会全会上发言。胡小笛在发言中提出五点意见,推进国际核裁军进程。
首先,确保国际安全环境和战略稳定是基础。要推动核裁军取得进展,必须标本兼治。核裁军不是在真空中进行。创造一个健康、积极的国际安全环境,维护国际战略稳定是确保核裁军取得进展的基础。
胡小笛称,需要强调的是,防止外空军备竞赛与核裁军的努力相辅相成。从这个意义上讲,不发展破坏战略稳定的导弹防御系统、不在外空部署武器对核裁军至关重要。很难想象,当导弹防御系统全面建立,或在外空部署了武器以后,核裁军还将若无其事地进行。至少,这绝不会有利于核裁军进程。
其次,平衡处理核裁军与防止核武器扩散的关系是条件。核裁军与防止核武器扩散的努力互为补充。NPT获得无限期延长,并不意味着核武器国家可以永远地持有核武器。核武器国家忠实履行核裁军义务,是国际核不扩散体制得以维持的必要保证。而防止核武器扩散则是全球核裁军进程的一个重要方面。
胡小笛指出,只有核武器国家尽早彻底消除核武器,同时无核武器国家继续遵守不获取核武器的承诺,核武器国家与无核武器国家在核裁军与防止核武器扩散两方面都做出不懈的努力,无核武器世界的目标才能实现。
第三,坚持核裁军一些基本原则是保障。核裁军应采取公正合理、逐步削减、向下平衡的步骤。拥有最大核武库的国家对核裁军负有特殊责任,应当率先大幅度削减其核武库。
胡小笛表示,2000年NPT审议大会最后文件提出了一些核裁军原则和措施。其中包括,核武器的裁减应以“可有效核查”、“不可逆转”、“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方式进行。任何核裁军措施,包括各种中间措施,都应以“维护全球战略稳定”和“各国安全不受减损”为指针,都应有助于促进国际和平与安全。
1995年和2000年NPT审议大会最后文件仍有其重要意义,不能“合则用,不合则废”。核裁军应继续坚持上述这些原则。
第四,实施适当的核裁军中间措施是补充和完善。在当前情况下,实施如下切合实际的核裁军中间措施,是对多边核裁军进程的补充和完善,也有利于增进各国间的信任。
--核武器国家应降低核武器在国家安全政策中的作用,废除以首先使用核武器为基础的核威慑战略,摒弃降低核武器使用门槛的政策;
--每个核武器国家均遵守不把自己的核武器瞄准任何国家的承诺,并不把任何国家列入核打击对象名单;
--在国外部署核武器的国家将其核武器全部撤回本国;
--废除核保护伞和核共享政策与实践;
--不发展易被使用的小当量核武器;
--核武器国家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避免意外发射或未经授权的发射。
--所有核武器国家承诺在任何时候和任何情况下,不首先使用核武器,不对无核武器国家和无核武器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并缔结相关国际法律文书,是最现实合理的核裁军中间措施。
胡小笛表示,上述措施固然不能取代具体的核武器削减,但可增进核武器国家之间,以及核武器国家与无核武器国家之间的相互信任,减少核战争风险,从而为实现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创造必要条件。
第五,设立核裁军特委会是平台。为推动国际核裁军相关努力,亟需打破日内瓦裁军谈判会议的僵局。中国支持裁谈会在“五国大使建议”的基础上,尽早达成一项工作计划,就核裁军、“禁产条约”、防止外空军备竞赛、无核武器国家安全保证四大议题开展实质性工作。在核裁军特委会职权问题上,中国支持“21国集团”的合理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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