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7599]网友:一个最有发言权的部落 ip地址:[221.199.33.*] 于2005-08-16 19:49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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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直是一派胡言!谁说以前讯问、查证时间是36小时了?就这种水平也来对立法指三道四?让这样的人也来决定如此重要的一部法律,我看是祸国殃民啊!!!最可气的是,这些无知的人说:从36小时缩短到12小时(指讯问查证的时间)是重视人权的一个进步……可笑之极!如果我建议干脆把这个时间缩短到0小时,那么我不就是一个最伟大的人权战士了吗?不过这样的话,警察就消失了,他们的神圣职责就应该由“齐天大圣”来代替了!可悲啊!我敢断言,如果让这样一帮人来立《治安管理处罚法》,这部法律将会成为一部外表华丽而无实质且不可用的东西。与其这样还不如不立这部法的好,否则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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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596]网友:一个最有发言权的部落 ip地址:[221.199.33.*] 于2005-08-16 19:49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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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直是一派胡言!谁说以前讯问、查证时间是36小时了?就这种水平也来对立法指三道四?让这样的人也来决定如此重要的一部法律,我看是祸国殃民啊!!!最可气的是,这些无知的人说:从36小时缩短到12小时(指讯问查证的时间)是重视人权的一个进步……可笑之极!如果我建议干脆把这个时间缩短到0小时,那么我不就是一个最伟大的人权战士了吗?不过这样的话,警察就消失了,他们的神圣职责就应该由“齐天大圣”来代替了!可悲啊!我敢断言,如果让这样一帮人来立《治安管理处罚法》,这部法律将会成为一部外表华丽而无实质且不可用的东西。与其这样还不如不立这部法的好,否则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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