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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印度尼西亚籍男子以招收出国人员为名,骗取70余人100万元人民币。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近日审理此案后,经报请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依法做出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批准逮捕的决定。
王某某,1967年出生,大学文化,2004年9月至2005年3月,在舒格(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工作。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自2004年10月至11月间,以舒格(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名义,在报纸上刊登能办理赴丹麦工作、学习的广告,在社会上招收出国工作、学习人员。王某某在无办理出国签证的必备条件下,与欲出国人员签订合同,收取出国人员费用共计100余万元人民币,并将钱收购了公司的办公用品和偿还个人债务。王某某的行为致使70余人上当受骗。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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