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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阜阳市人大常委会6月27日通过表决,依法撤销阜阳中级人民法院五名法官的职务。
这批被撤职的法官此前已因涉嫌司法腐败被纪检部门调查,有的已被移交司法机关。这五位法官分别是阜阳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朱亚,经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陈和平,执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王春友,经二庭庭长、审判员员董炳旭和经二庭庭长、审判员薛懿。
将当地一位作为原告的农民多年来欺诈得几近倾家荡产的薛懿是他们中第一位站上被告席的法官。4月29日他被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4年、贪污罪判处无期徒刑,合并执行无期徒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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