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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员未看到任何资质证明就买下疫苗
据负责采购疫苗的泗县大庄镇防疫保健所防疫员周士凯称,接种用的3000支疫苗是他在6月15日从滁州市一个体户张鹏处购得,开具的是阜阳齐力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的假发票。
周士凯说,在购买疫苗之前,他也挺担心会出事。在去拉疫苗的时候,他曾要求张鹏出示“公司的资质和甲肝疫苗的质检报告”,但张鹏说“我们来得太急,从厂家开发票时再顺便把这些材料带给你们”。于是,既没看到发票又没看到证书的周士凯还是把疫苗都买回来了。
点评: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明确要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必须从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疫苗生产企业和疫苗批发企业购进疫苗,严禁从无经营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处购进疫苗。
其中第十七条又规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在接收或者购进疫苗时,应当向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索取前款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两年备查。
安徽省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武仲强解释说,在不明确这些资质的情况下就购买(疫苗),这种情况也是药品管理法不允许的。
但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荣生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我可以负责任地说,安徽省还没有一家企业获得疫苗经营许可。条例刚实施,还没有启动这项工作。”
疫苗运输未按规定冷藏
记者在大庄镇水刘村小学校长朱昌满办公室看到了此次“肇事疫苗”的说明书,这份名为“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说明书”上对疫苗的运输和储藏有着严格的规定。说明书上写着:疫苗应冷藏运输,在2℃至8℃或零下20℃以下避光保存。
而泗县大庄镇卫生防疫保健所在从批发商处购得疫苗后,在运输过程中并没有使用专用冷藏车。
周土凯说,他是用医院的救护车将3000支疫苗从300公里外的滁州运回泗县的。车上除开着空调外,仅仅放了一些冰块。途中用了3个多小时。
病症较重的水刘村小学五年级学生刘思雅接受采访时说,从拿药到注射完毕这段时间足足有一个小时,其他同学也把疫苗拿在手中至少20分钟,而当时教室内的温度至少在25℃以上。
点评:
泗县副县长武敏说,按规定应由专车专运的疫苗用非专车运输,这是严重的违规操作。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采购的疫苗进行妥善储存、运输和管理,保证疫苗质量。接种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具有符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保管制度。
疫苗批发商曾非法经营疫苗却未被惩处
在采访中,安徽省泗县药品监督管理局杨平局长向媒体透露了一个令人吃惊的消息:目前已经在逃的甲肝疫苗批发商张鹏,与去年发生在江苏省宿迁市的“假疫苗”风波中的疫苗批发商同为一人!
杨平向媒体提供的一份资料中显示:宿迁市妇幼保健所自2003年12月至2004年5月份的半年里,以现金结算方式从不具备药品经营资格的安徽人张鹏处购进包括乙肝免疫白蛋白、流感疫苗等9种免疫疫苗共6000余支,货值32.17万元。当时,宿迁市药监部门对这批疫苗的进货渠道进行了明察暗访,结论是这批货属违法进货。
然而遗憾的是,这份资料中只看到了当时有关部门没收了非法购进的药品并没收了妇幼保健所的28万元非法所得,并没有看到有关对张鹏的任何处罚文字。
泗县甲肝疫苗事件发生后,泗县公安机关即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将对学生实施接种的大庄镇防疫保健所3名工作人员周士明、侯华峰和周士凯刑事拘留,并于26日将这3人正式逮捕。
当记者问他们是否了解《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内容时,侯华峰说,“不知道,我们在开会的时候学习了一下,但具体的内容都不记得了”。
安徽省卫生部门的一位人士认为,造成这一事件的根本原因是长期以来对农村卫生市场监管不力,“农村卫生长期处于监管空白,况且接种疫苗对群众又有特殊的心理影响,发生这一事件并不足为怪。如果长期处于监管之下,谁会冒险为此而丢饭碗呢?”
截至记者发稿时,仍在安徽省宿州市的卫生部部长高强,在接受媒体集体采访时说,现在主要的工作有三项:
一是外地专家要密切配合当地医护人员采取措施,国家将根据当地的需要,在药品、技术、设备等方面予以支持,使这些孩子能尽快康复出院。
二是深入调查事件原因。在销售、运输、接种甚至价格等方面,认真分析存在问题,对有关责任人要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三是不仅是安徽省,全国所有的卫生部门要以这起事件为教训,反思和检查我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科学有效地做好疾病预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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