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旅游高峰即将到来,天津市旅游部门提醒消费者暑期出游要注意三大事项,以确保游客出游的安全和权益。
旅游管理部门的有关人员提示消费者,一是要选择经营规范、诚实守信、服务质量信誉好的旅行社,不要只看价格。有些旅行社的广告价格不高,有些费用又不在合同上标明。出发后,再一点点地往上加,让旅游者增加自费项目。虽然这些情况会受到处理,但对旅游者来说,造成的身心方面的损失是不可挽回的。
二是在与旅行社签旅游合同时要认真细致,要用规范的合同文本,使用旅游局和工商局推荐的示范文本。如用格式条款也可修改或附加,把自己想要明确的内容列入。有些事项或条款必须明确:景点门票:是通票还是大门票,甚至游玩的时间多长都最好标明。住宿标准:有无热水、卫生间、有无暖气空调、有热水的时间。交通工具:旅游期间使用什么车、船、几等舱。餐食:是否包餐,什么标准、菜量。特别是在高温的暑期外出旅游,一定要将交通工具及住房的空调设施问清楚,以免发生纠纷。
三是要了解旅行社责任险,最好自己买一份游客个人意外保险。旅行社责任险不是包揽一切,旅游中出现的游客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其中属于旅行社责任的,保险公司才会理赔。属于游客自身原因引起的伤亡病残和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保险公司不会赔付。暑期出游,在海边游泳是必不可少的旅游项目,安全是第一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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