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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4日从天津市统计局获悉,今年前5个月,天津市全市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在年初高起步的基础上保持了稳步增长,人均劳动报酬8853元,增长14%。在天津全市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保持稳步增长的同时,天津市的高收入群体比重不断提高,人数也有所增加。统计显示,截至5月底,月均收入3000元以上从业人员占到10.3%。据悉,地方三资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职工收入的增长是拉动天津市企业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增长的关键。
月均收入3000元以上者增加5.4万人前5个月,从业人员人均劳动报酬水平在最低工资标准以下的占全部从业人员的8.2%;在最低工资标准以上全市平均水平以下的占到55.3%;全市平均水平以上月均收入在3000元以下的占到26.2%;月均收入在3000元以上的占到10.3%,比上年同期人数增加了5.4万人。
企业单位人员收入高于全市平均水平今年前5个月,全市企业单位从业人员145.5万人,占全市城镇单位从业人员的76%,共发放劳动报酬总额124.2亿元,人均劳动报酬8723元,同比增长12.6%,高于全市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人均劳动报酬。企业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在连续两年的快速增长后,今年在较高基数上仍保持了稳步增长,劳动报酬总额和人均劳动报酬增幅分别较去年同期提高了0.1和1.3个百分点。
据了解,劳动报酬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去年下半年部分企业给职工增加工资,今年上半年存在翘尾因素;二是企业兑现经营者年薪、上年目标工资、风险承包工资等;三是有的企业自年初开始提高了在岗职工工资标准。
地方国有企业从业人员收入增长缓慢调查还显示,地方国有企业从业人员35.5万人,占到全市企业的近四分之一。但职工收入增长缓慢,前5个月人均劳动报酬为7128元,低于全市企业平均水平1595元,同比增加238元,低于全市企业增量738元。
虽然其从业人员数占全市企业近四分之一,但由于人均劳动报酬水平偏低且增长较慢,使其对全市企业劳动报酬总额增长的贡献率仅为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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