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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赵桂芬女士:我女儿虽然今年大学毕业,但她从去年7月就开始在单位实习了,现在她毕业了,单位对她还是按见习来算工资的,请问国家对毕业生见习期有什么规定?
天津北方人才中心人事代理部周先生: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后,见习期为期一年。对入学前已从事一年以上的有关本专业实际工作的,经所在单位批准,可免去见习期。见习期满后,本人写出总结,经过民主评议,由单位做出考核鉴定填写考核鉴定表,并将鉴定材料载入个人档案。毕业生由于本人原因达不到见习要求的,经所在单位讨论,报主管部门批准,延长见习期半年至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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