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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今年本市高级中等学校的招生计划是如何安排的?
根据市教委、市发改委下达的招生计划,本市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计划总量为12.4万人。各类学校的具体招生计划是:普通高中6.4万人,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专)4.32万人,技工学校1.48万人,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2000人。在中等职业学校本市生源招生计划中安排课程改革试验班5000人,“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计划4000人。从计划的安排看,应届初三毕业生只要希望继续升学,在高中阶段都有学可上。
2、哪些类别的高级中等学校参加高中阶段教育招生?
参加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的高级中等学校有:普通高中学校、普通中专学校、职业高中(职专)学校和技工学校等。
3、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实行什么录取原则?
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同等情况下,根据考生是否是现役军人子女、是否区县级三好学生、填报志愿顺序和中考基础学科(语、数、外)成绩择优录取。
4、今年高级中等学校的招生范围是怎样规定的?
市内六区的市重点高中学校、区重点高中学校和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办学体制改革高中学校可面向市内六区招生,其中南开中学、天津一中、耀华中学、天津中学、北师大天津附中、四十五中学6所学校开展示范性高中面向全市招生试点工作,面向滨海三区、新四区、二区三县、天津铁厂、大港油田、开发区招收少量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公布的招生计划中注明招生范围为“全市”的高中学校面向全市招生。市内六区一般高中学校面向本区招生。市内六区以外区县的高中学校原则上只在本区县范围内招生。其他高级中等学校按招生简章公布的招生范围招生。
5、今年本市中招录取工作将分几个阶段进行?各采取什么录取办法?
中考后的录取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普通高中录取;第二阶段“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中等职业学校课程改革试验班和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录取;第三阶段其他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含在津招生的外省市中职学校)录取。中招集中录取结束后,生源不足的中等职业学校依据招生计划可实行注册入学。
普通高中学校、“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中等职业学校课程改革试验班和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分别按志愿校投档,其他普通中专学校、职业高中(职专)学校、技工学校招生采取按志愿切块投档的办法。
填写第三阶段录取“服从分配”而没有被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由市中招办统一安排录取。
市内六区市重点高中学校、区重点高中学校、民办高中学校;“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中职学校课程改革实验班;高级技工学校、普通中专学校、职业高中(职专)学校的录取工作由市招考院组织实施。
技工学校录取工作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其他学校的录取工作由区县中招办在市中招办统一领导下组织进行。各区县组织录取的学校原则上不得跨区县招生。录取通知书由市中招办统一发放。
6、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对应届初中毕业生是否参加中考有何要求?
普通高中学校、“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中等职业学校课程改革试验班和部分中等职业学校只招收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其他各类中等职业学校优先招收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7、应届初中毕业生中的优秀生及特长生在升学中有哪些加分规定?对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有何照顾政策?
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对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德育、学科、科技、体育、艺术等方面优秀生、特长生继续执行加分政策。继续执行对初中毕业生中烈士子女、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子女、归侨考生、台湾省籍考生、少数民族考生和援藏、援疆人员在藏、在疆工作期间其子女的升学加分政策。
2004年至2005学年度评选出的市级三好学生、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在升学总成绩中加8分。
2004年评选出的“学雷锋、树美德、做新人”先进个人,在初中阶段获得“宋庆龄奖学金”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以及德育、学科、科技、体育、艺术等方面的优秀生、特长生在升学总成绩中加5分。
初中毕业生中的烈士子女、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子女、归侨考生、台湾省籍考生、少数民族考生在升学总成绩中加5分。援藏、援疆人员在藏、在疆工作期间其子女在升学总成绩中加5分。
符合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一项加分政策。 按《民政部、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04]192号),今年对优抚对象及其子女给予政策照顾有:
烈士子女在升学时降20分录取。
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升学时降10分录取。
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升学时降20分录取。
各类公办高级中等学校在同等条件下对现役军人子女优先录取。
符合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一项照顾政策。
凡符合加分条件,又符合政策照顾条件的,由考生本人选择,只能享受一项加分或政策照顾。
符合加分条件或政策照顾条件的考生名单在录取前须向社会公示。
8、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实行何种录取办法?填报艺术体育类志愿应注意哪些问题?
(1)美术高中录取办法:
考生专业考试、文化考试成绩之和作为录取分数。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照录取分数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择优录取。
(2)艺术、体育类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专)、技工学校录取办法:
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确定录取文化考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文化考试上线的考生中,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照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择优录取。生源不足的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专)、技工学校可在中招集中录取后,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意愿及其专业考试成绩,按规定以注册入学的形式继续招生。
(3)未被艺术、体育类招生学校录取的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可按其中考成绩和所填报的其他志愿参加本市高级中等学校的统一录取。
填报艺术、体育类志愿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根据《2005年天津市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本市报考艺术、体育类学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须在中考成绩公布后的指定时间里按统一要求在报名校填报艺术、体育类志愿。
②考生可填报一个志愿学校(专业)。志愿学校(专业)必须是考生参加专业考试的招生学校(专业)。如考生选择未参加专业考试的招生学校(专业)作为自己的志愿学校(专业),该志愿无效。
③考生还可填报一个调剂志愿学校(专业)。调剂志愿学校(专业)必须是与志愿学校(专业)类别相同(艺术类或体育类)且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校(专业),否则,调剂志愿无效。
9、体育特长生招生有哪些规定?
2005年本市培养体育运动后备人才中学继续从应届初中毕业生中招收具有体育特长的学生运动员,招生计划详见《2005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考指南》。
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并经专项测试合格、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在中考成绩发布后,由招生学校负责填写《天津市培养体育运动后备人才中学招收学生运动员审批表》并上报审批。
凡符合培养体育运动后备人才中学招收学生运动员规定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须将所报考培养体育运动后备人才中学的志愿填在同批次录取学校“志愿栏”首位。
培养体育运动后备人才中学招收学生运动员列入招生计划,录取工作随普通高中录取同时进行。凡被录取的学生运动员,由市中招办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凡符合培养体育运动后备人才中学招收学生运动员规定的条件,升学成绩达到所报考的培养体育运动后备人才中学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即正常录取;上述人员升学成绩未达到所报考的培养体育运动后备人才中学录取分数线,由招生学校申报,市中招办审批后,适当降低分数录取。
10、艺术特长生招生有哪些规定?
2005年本市部分中学继续从应届初中毕业生中招收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详见《2005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考指南》。
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并经招生学校专业考试确认、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在中考成绩发布后,由招生学校负责填写《天津市部分中学招收艺术特长生审批表》并上报审批。
凡符合天津市部分中学招收艺术特长生规定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须将所报考招收艺术特长生学校的志愿填在同批次录取学校“志愿栏”首位。
艺术特长生列入招生计划,录取工作随普通高中录取同时进行。凡被录取的艺术特长生,由市中招办统一调档和发放录取通知书。
凡符合普通高中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规定的条件,升学成绩达到所报考的招收艺术特长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即正常录取;上述人员中考成绩未达到招收艺术特长生学校录取最低分数线,由学校申报,经市中招办审批后,适当降低分数录取。
11、高级中等学校报名及志愿填报办法。
考生在中招录取前填报的志愿是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之一。今年中招采取志愿表和志愿卡合一的形式。报考各类高级中等学校的学生要认真阅读《2005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简章》,并按《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志愿卡的说明》的要求填涂由市中招办统一印制的志愿卡。志愿卡设普通高中学校、“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中等职业学校课程改革试验班和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及高级技工学校、其他普通中专学校、职业高中(职专)学校、技工学校等志愿栏。考生填报志愿时先填志愿类别,考生选择志愿类别不受限制。志愿类别顺序由考生依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每类志愿可按规定填若干志愿学校(专业)。未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不影响其它类别学校录取。未被“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中等职业学校课程改革试验班和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录取不影响其他中等职业学校录取。
考生填报志愿在中考成绩发布后统一进行。
应届初中毕业生由毕业学校组织填报志愿。
12、考生如何填报《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志愿卡》?
关于《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志愿卡》(市内六区使用)的说明
一、《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志愿卡》(市内六区使用)设置三个志愿栏。每个志愿栏均对应一个录取阶段。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各阶段录取均依据志愿顺序进行。
考生在“第一阶段录取学校志愿栏”填报普通高中志愿。
考生在“第二阶段录取学校志愿栏”可分别填报:
普通中专、职业高中“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志愿;
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课程改革试验班志愿;
国家级重点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高级技工学校志愿。
考生在“第三阶段录取学校志愿栏”填报其他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志愿。
二、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须按照以下办法填报志愿:
考生可在“第一阶段录取学校志愿栏”内填报8所普通高中志愿校,并可在填报的有择校计划的志愿校中选报择校志愿。具体办法是:
1、“9所市重点中学”一栏,可从南开中学、天津一中、耀华中学、新华中学、实验中学、天津二中、天津三中、天津七中、天津中学9所学校和实验中学王克昌班、天津二中体育班中选报2所,并可在填报的有择校计划的志愿校中选报择校志愿。
2、“其他市、区重点中学”一栏,可从面向市内六区招生的区属市重点和区重点学校中选报3所,并可在填报的有择校计划的志愿校中选报择校志愿。
3、“民办、体制改革学校或本区一般高中”一栏,可从面向本区招生的一般高中和面向全市或面向市内六区招生的民办高中学校、办学体制改革高中学校中选报3所,并可在填报的有择校计划的一般高中志愿校中选报择校志愿。填报顺序由考生选择,但民办学校和办学体制改革学校志愿与一般高中学校志愿不得间隔或交叉。
4、考生选报择校志愿,须将一个学校的计划生志愿和择校生志愿填写在同一志愿格中,填写时在志愿校名后加“(择)”字样,并把代码第一位的“1”改写为“9”。若将一个学校的计划生志愿和择校生志愿做为两个单独志愿分开填写,则后面填写的那个志愿无效。
三、报考“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的考生,可在“第二阶段录取的学校志愿栏”内相应位置填报3个专业志愿,类别和顺序不受限制。
四、报考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的“课程改革试验班”的考生,可在“第二阶段录取学校志愿栏”内相应位置填报2所志愿校,类别和顺序不受限制。
五、报考国家级重点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高级技工学校的考生,可在“第二阶段录取学校志愿栏”内相应位置填报2所志愿校,类别和顺序不受限制。
六、报考省部级重点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一般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可在“第三阶段录取学校志愿栏”内填报同类别的2所志愿校,填写时先要在“( )类志愿”的括号中填写学校类别,然后再填写该类的志愿校。
本志愿栏设有是否服从分配的选择,考生可根据意愿填写“是”或“否”。市招办将在本志愿栏的各类学校中统一调配服从分配的考生。
关于《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志愿卡》(市内六区以外区县使用)的说明
一、《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志愿卡》(市内六区以外区县使用)设置三个志愿栏。每个志愿栏均对应一个录取阶段。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各阶段录取均依据志愿顺序进行。
考生在“第一阶段录取学校志愿栏”填报普通高中志愿。
考生在“第二阶段录取学校志愿栏”可分别填报:
普通中专、职业高中“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志愿;
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课程改革试验班志愿;
国家级重点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高级技工学校志愿。
考生在“第三阶段录取学校志愿栏”填报其他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志愿。
二、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按照本区县中招办规定的办法在“第一阶段录取学校志愿栏”内填报普通高中志愿校,并可在填报的有择校计划的志愿校中选报择校志愿。
三、报考“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的考生,可在“第二阶段录取的学校志愿栏”内相应位置填报3个专业志愿,类别和顺序不受限制。
四、报考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的“课程改革试验班”的考生,可在“第二阶段录取学校志愿栏”内相应位置填报2所志愿校,类别和顺序不受限制。
五、报考国家级重点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高级技工学校的考生,可在“第二阶段录取学校志愿栏”内相应位置填报2所志愿校,类别和顺序不受限制。
六、报考省部级重点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一般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可在“第三阶段录取学校志愿栏”内填报同类别的2所志愿校,填写时先要在“( )类志愿”的括号中填写学校类别,然后再填写该类的志愿校。
本志愿栏设有是否服从分配的选择,考生可根据意愿填写“是”或“否”。市招办将在本志愿栏的各类学校中统一调配服从分配的考生。
13、考生填报《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志愿卡》应注意哪些事项?
⑴考生填报的志愿是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考生及其家长应根据实际情况按要求自主慎重地选择和填报志愿,因志愿填报不当或志愿填报有误造成的后果自负。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的与招生录取相关的情况仅做为学生及其家长填报志愿的参考。
⑵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多选报志愿,以便增加录取的机会。凡因填报志愿过少造成落榜的,责任由考生及其家长自负。为了给考生尽可能多的录取机会,在普通高中录取阶段没有被录取的学生,在下面的录取阶段安排录取。
⑶志愿卡上的信息点必须用2B铅笔填涂。考生志愿以所涂的信息点为唯一依据,要特别注意“学生编号”和学校代码的填涂。在普通高中及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录取过程中,“学生编号”是区别考生的唯一依据。招生学校代码是计算机识别考生志愿的依据。请准确填涂,仔细核对。因招生学校(专业)代码填涂错误造成的后果自负。
⑷《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志愿卡》必须有考生和家长的签字,否则无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限制或替代考生填报志愿。
⑸市内六区考生还须注意:有择校计划的普通高中校录取时,是以学校为单位,按照先录该校计划生,后录该校择校生的顺序连续进行的,即有该校择校志愿的考生先参加该校计划生的录取,若没被录取,再参加该校择校生的录取。学校录取一经结束,就意味着该校计划生和择校生录取同时结束。考生若是将该校的计划生志愿和择校生志愿做为两个单独志愿分开填写,既使考生升学成绩高于该校择校生录取的最低分数线,也不再予以录取。
14、今年本市市内六区部分示范性高中试点招收市内六区以外区县初中毕业生工作有何要求?
经市教委批准,今年首先在市内六区的南开中学、天津一中、耀华中学、天津中学、北师大天津附中、四十五中学等示范性高中学校,进行面向滨海三区、新四区、二区三县、天津铁厂、大港油田、开发区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的试点工作。各区县中招办负责组织考生自主选报上述学校中一所学校(是否择校须注明),并以招生学校为单位,根据考生志愿,按学校在本区县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升学总成绩择优报档,报档比例为1:1。
报档人数为:滨海三区、新四区、二区三县向上述试点学校各报档2人,天津铁厂、大港油田、开发区向上述试点学校各报档1人。
未被录取的考生回原区县,按所填报志愿参加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15、生源不足的中职学校实行注册入学有哪些规定?
在集中录取阶段生源不足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职专)学校),经批准可实行注册入学。注册入学的对象为:
⑴达到毕业标准的应届初中生。
⑵有本市户口(含蓝印户口)的往届初中毕业(结业)生。
⑶外地应届(含在津借读)、往届初中毕业生(技工学校招收外地注册学生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规定执行)。
注册入学的录取办法是:
⑴市中招办在本市高级中等学校集中录取后期公布实行注册入学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专业。
⑵应届初中毕业生持本人户口册和市中招办统一制作的学生信息卡(外地学生提供毕业证)及毕业学校开具的中职学校注册入学情况反馈表(三联单),到选定的学校登记报名。
⑶往届初中毕业(结业)生持本人户口册和初中毕业(结业)证,到选定的学校登记报名。
⑷各招生校负责审查报名学生提供的有关材料,并根据录取标准对报名学生进行测试。确认合格后,由市中招办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⑸参加中考而未在规定录取阶段录入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参照以上办法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注册入学手续。
16、中职学校如何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结业)生?
具有本市正式户口(含蓝印户口)且1987年9月1日后出生(1987年9月1日前出生的学生,其户籍管理工作执行公安部门有关规定)、自愿到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职专)学校、技工学校)就读的往届初中毕业(结业)生,可持本人户口册和初中毕业(结业)证书,到愿意就读的本市各类高级中等职业学校报名,由接受考生报名的中职学校持有关证件(证书)到市中招办办理录取手续。
17、今年本市中招对考生户籍有何要求?
凡具有本市正式户口(含蓝印户口)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参加中考后,可报考各类高级中等学校。
户籍迁入本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以本市考生的身份参加中考,其常住户口迁入日期或蓝印户口批准日期须为2005年5月14日前。这部分学生可报考各类高级中等学校。
2005年5月14日前未被登记本市常住户口或蓝印户口未被批准的在本市借读的考生,须以外省市考生的身份参加中考,并只能报考招收外省市初中毕业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
18、中职学校招收外省市初中毕业生在户口方面有何规定?
职业高中(职专)学校招收外省市初中毕业生采取备案制的办法进行录取,录取新生不转户口。普通中专学校招收外省市初中毕业生其户口问题执行天津市公安局有关规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技工学校按计划招收的“农转非”学生,只限本市学生,在学期间按暂住人口管理,毕业后先到定向培养单位就业,签定5年以上的用工合同,在本企业连续工作3年后,可以办理“农转非”手续,技工学校招收的其他学生,不论是本市还是外埠户口,均不涉及户口问题。
19、升学成绩相同的考生录取时怎样排序?
本市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升学成绩相同时,确定其录取顺序的办法是:首先考虑其是否是现役军人子女,如同为现役军人子女,则考虑其是否是2004—2005学年度区级三好学生或区级优秀学生干部;如同为2004—2005学年度区级三好学生或区级优秀学生干部,则考虑其志愿顺序的先后;如志愿顺序相同,则考虑其中考基础学科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之和的高低;如三科成绩之和相同,再比较其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的高低,由此确定相同成绩考生的录取顺序。
20、本市有哪些普通高中学校是市教委直属市重点中学?
本市南开中学、天津一中、耀华中学、新华中学、实验中学、天津中学、天津外国语学院附属外国语学校、英才中学、复兴中学等普通高中学校是市教委直属市重点中学。
21、本市有哪些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目前本市共有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43所,他们是:天津铁路工程学校、天津市第一轻工业学校、天津市经济贸易学校、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天津市工业学校、天津市劳动经济学校、天津市中华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天津市电子计算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天津市统计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天津市河北职业学院附属渤海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天津市立达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天津市南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天津市红星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天津市塘沽区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天津市宝坻区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天津市蓟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天津市武清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天津市静海县成人与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天津市滨海中等专业学校、天津市东丽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天津市建筑工程学校、天津市司法警官学校、天津市宝坻中等专业学校、天津市蓟县中等专业学校、天津市港口管理中等专业学校、天津市劳动保护学校、天津市慧翔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天津市北洋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天津市育英职业技术学校、天津市北辰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天津市汉沽中等专业学校、天津市南洋职业技术学校、天津市西青中等专业学校、天津市雍阳中等专业学校、天津市药科中等专业学校、天津市旅游育才职业技术学校、天津市塘沽中等专业学校、天津市中山志成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天津市民族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天津市化学工业学校、天津市国际商务学校、天津市艺术学校、天津市体育运动学校。
22、本市有哪些省部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目前本市共有省部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10所,他们是:天津市园林学校、天津市城乡经济学校、天津市城市建设管理学校、天津市市政工程学校、天津市财经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天津市宁河中等专业学校、天津市立信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天津市环海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天津市瀛海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天津现代艺术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23、今年本市有哪些重点技工学校招生?
今年招生的高级技工学校和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有:机电工艺学院、斯波泰克现代高级技术学校、电子信息高级技术学校、交通高级技工学校、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高级技术学校、工程师范学院附属高级技术学校、公用技工学校、工程技术学校、海员学校、翔宇科技贸易学校(已通过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市级评估,待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审批)。今年招生的市(省部级)级重点技工学校有:市政工程局技工学校、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第二职业技术学校、仪电自动化学校、天津滨海技工学校、天津化工厂技工学校、天津大沽化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技工学校、建工集团总公司技工学校、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技工学校、水运技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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