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实习记者于浩):7月11日上午,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为确保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维护广大考生的利益,请来本市各权威媒体对招生录取场和招生录取过程实施监督检查。
高招处负责人答记者问
据考试院高招处的负责人介绍,在考生录取工作中,考生如发现招生机构和招生院校违反招生政策和工作纪律行为的,可通过举报电话、信件或传真等形式,向纪检监察领导小组和市教育卫生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等有关部门进行举报。天津市教育卫生纪律检察工作委员会举报电话:23325045。天津市招生纪律检查领导小组举报、传真电话:23955676。
考试院高招处负责人还告诉记者,招生工作中实施“六公开”“六不准”“六坚持”“六监督”原则。即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申述渠道公开;违规处理公开。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准协助或参与中介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和有价证券;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坚持依法管理;坚持公平公正;坚持集体领导;坚持程序公开;坚持科学宣传;坚持职业操守。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对考试和录取工作的全程监督;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接受考生和考生家长的监督;接受招生院校的监督。
网上录取
同时,为做好今年招生录取咨询信访工作,本市建立了招生录取咨询信访工作网络。进一步明确了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和招生院校在招生录取咨询信访工作中的权责,对信访人员的职责、咨询信访工作程序作了具体规定,考生在录取期间遇有需要解答的咨询事项或有争议的问题,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解决。
一、如对招生录取方面有关问题进行咨询信访的,考生可拨打区县招考机构的咨询电话或“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考生呼叫中心”进行电话咨询,也可通过信件、招考网站(考生信箱)、传真等方式进行咨询。
二、考生需要与招生机构工作人员直面咨询的,要就近在本区县招考机构即可得到明确的答复。
三、高校招生咨询信访时间、地点:
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考生呼叫中心电话:96796666
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咨询信访电话:23380792(7月4日启用)
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咨询信访地址:河西区体院北道5号(7月4日启用)
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邮编:300060
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网址:www.zaokao.net
畅通申述渠道解决招生录取争议
为妥善解决招生录取争议,维护考生、招生院校和招生机构的合法权益,今年本市建立了高校招生、考试争议裁决委员会。
考生在招生录取问题上发生争议,可通过电话直接与天津市高等学校招生录取争议裁决委员会办公室进行联系,并告知考生具体申请争议裁决的有关注意事项,以便考生为招生考试争议裁决作相关准备。
天津市高等学校招生录取争议裁决委员会办公室电话:23380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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