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日从天津市清理拖欠工程款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本市政府投资项目拖欠的25.21亿元工程款至6月底已全部解决,建设部网上申报的政府投资项目拖欠的10.04亿元工程款也同时全部解决,比国务院提出的2005年底前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的工作目标提前了6个月。
按照国务院提出的用3年时间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的工作部署,本市确定用两年半时间完成三个阶段的工作。2004年8月底全部解决历年拖欠的农民工工资,2005年6月底全部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2006年6月底全部解决其他社会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另外,本市还出台了一系列新的管理措施,严格监管新项目资金落实,坚决杜绝新的拖欠。对房地产等经营性项目严格执行项目资本金制度;项目资本金低于国家规定比例一律不批准立项,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一律不准上新的项目,整个部门也不能再上新的项目;竣工项目一律执行先结算后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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