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披露了内蒙古新丰发电厂发生的2组30万千瓦机组厂房坍塌的事故,6人死亡,8人受伤。让我感到吃惊的是这个投资28.9亿元的工程竟然是个未批先建工程,国家发改委已于2005年5月31日将其列为违规项目。但是建设从未停止,就在发生事故后的现在,现场也随处可见“发扬铁人精神誓死实现年底双投”的标语口号,工人们干得如火如荼。作为新丰发电厂上级主管单位的内蒙古蒙能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在被问及为什么要违规建设时是这样解释的,“按道理没有经过国家核准,肯定是违规。但是从另一方面讲,我们觉得我们也应该主动一点,应该对国家也是负责任的。自治区发展速度这么快,因为我们都是搞专业的,搞专业电业建设的,如果发展速度这么快,我们电力跟不上去,我们应该说也是从积极这方面考虑的。”这话让人听得有些理不直而气壮或者是拿着不是当理说的感觉。
也许有人会说,这次事故是个小事故,伤亡数量不大,但是前些日子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在接受《新闻会客厅》采访时并不是这样算帐的,他的算法大概是这样,1个伤亡人员,至少涉及一个三口之家,如果再加上这个家庭的亲威,那就是可能是3个人的几倍。就拿新丰电厂事故来说,这14个伤亡人员背后是多少个为此而失去幸福和欢笑的家庭,有多少人会悲痛欲绝。正如李毅中所言,安全生产万无一失不行,应该是百万无一失或更高,对此我深感钦佩,这的确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这的确体现了构建和谐社会的初衷。与此相对,新丰电厂这种顶风违纪并带来严重后果的行为必须严厉查处,一方面要追究当事人和决策者的责任,更重要的是要对其他在建违纪项目形成威慑,敲响警钟。
再来说说蒙能公司副总经理的强词夺理,电力紧缺的确是目前我国发展面临的一个问题,国家对此非常清楚,从合理有效利用能源的角度制定了电力行业发展规划自然是充分合理地考虑到各地情况,符合要求的自然可以开工建设,把新丰电厂列为违规建设项目自然是有原因的。对于这种违规行为,居然还美其名曰替国家考虑,为祖国分忧,真让人感到厌恶。如果每个地方的领导都如此求发展,如此为国家贡献力量,如此为国家负责任,那我们哪来的跟中央保持一致,上下一盘棋,这种行为分明是公然挑战国家权威,是对国家经济发展和建设和谐社会的极大破坏。在事故原因尚未查明之前,我们暂且不说这背后究竟有没有其他方面的原因,单就这种置国家全局利益于不顾的行为就是领导干部或决策者的重大责任,就应当严厉惩处,绝不姑息。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领导干部谋求发展本无可厚非,但是这个发展不是与整个国家利益相脱节的,在高度文明的今天,作为一个普通百姓也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这样才谈得上保护其合法利益的问题。如果连这一点都做不到,那他首先就不是一个合格的公民,又怎样能成为一个合格的领导呢?在此,劝戒各位领导要保持头脑清醒,勤政本是份内之事,但切不能打着勤政的幌子干违规违纪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