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发出通知,对积极开展打击“两抢一盗”(入室抢劫、街头抢夺、盗窃)犯罪专项斗争进行专门部署。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综治组织,尤其是区县、街乡镇两级综治委、办,要把“两抢一盗”犯罪情况作为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重要内容,增强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广泛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专项斗争中来,动员群众提供破案线索,检举揭发犯罪,营造人民群众积极与“两抢一盗”犯罪分子做斗争的社会氛围,坚决遏制多发性侵财案件上升的势头。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两抢一盗”犯罪活动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查找治安防范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对有影响的“两抢一盗”案件要分析原因,搞好警示宣传教育,使各部门、各单位能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要增强治安防范意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真正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级政法部门要密切配合,坚决贯彻“严打”方针,震慑罪犯,提高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进一步加强对机动车市场、手机市场、金银首饰加工点、典当行、农贸市场、废品收购站等场所和行业的管理,堵塞犯罪分子窝赃、销赃的渠道。同时,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敦促犯罪分子投案自首,认罪服法,争取从宽处理。
市综治委强调,要把开展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工作的成效纳入年度综治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实行奖惩。各级综治、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这次专项斗争工作的检查和考核。对那些忽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而导致当地社会治安不稳定、“两抢一盗”犯罪活动猖獗、群众缺乏安全感的党政领导干部,坚决实行“一票否决”,追究领导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