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上午,在酒泉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酒泉市委书记李沛文当选为酒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代市长陈春明正式当选为酒泉市市长。
陈春明4月11日被省委组织部任命为酒泉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酒泉市委同日决定陈春明任酒泉市政府党组书记,主持酒泉市政府全面工作。
酒泉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4月28日决定任命陈春明为酒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