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记者从天津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获悉,天津市综治委对2005年上半年的全天津市治安重点整治工作已作出了初步统计,截至6月底,天津市共完成整治任务的地区、单位共348个,占全部整治对象的73%。在此次重点整治过程中,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027名,查破刑事案件1175起,治安案件3888起。同时,天津市综治委通过检查验收和深入排查,还确定了下半年天津市治安重点整治对象。
今年年初,市综治委在全市各区县、系统、部门集中排查治安混乱地区、单位等,确定了今年的重点整治地区、单位478个,专项整治和行业治理对象26个。其中,市级重点整治对象56个,区县、系统级对象59个,街乡镇级重点整治对象363个。截至6月底,全市共完成整治任务的地区、单位348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027名,查破刑事案件1175起,治安案件3888起。
在整治突出治安问题的过程中,市综治委加大了对公安、工商、市容等有关部门的协调力度,通过开展集中打击、联合清理、专项整治,使一大批群众关注的严重影响交通出行、上街购物、环境卫生和扰民等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其中,针对天津站周边地区车辆乱停乱放,出租车违法违规经营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由综治部门牵头,联合站区管理办公室、市容、运管、公安等部门开展集中清理整治活动。通过整治,打掉黑出租、黑中巴16辆,查扣各类违章车辆87部,处罚41人次,站区及周边地区停车秩序和车辆运营秩序明显好转。
近日,通过摸底排查,全市又发现新的治安相对混乱地区、单位62个。其中居民区、村41个,企事业单位周边地区7个,学校及周边地区5个,公共场所3个,铁路、公路线段4个,其他类型2个。
居民区、村中存在的突出治安问题主要集中在入室盗窃、机动车被盗和外来人口犯罪等方面;学校及周边地区存在的突出治安问题主要集中在交通隐患和社会闲散青少年寻衅滋事方面;公共场所存在着扒窃案件高发的突出治安问题。市综治委决定,将新排查出的62个治安相对混乱地区、单位连同目前正在进行整治中的130个对象,一并列入全市下半年的整治任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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