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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向被告人出示证据 |
时间:13日上午9:00
地点:红桥区法院刑庭
案由:故意杀人(未遂)
因遭同居女友的女儿胡某威胁,中年男子王某不得不和女友分了手,在复合无望的情况下,他于去年12月13日下午携汽油来到胡某家,见到胡某后将汽油泼进胡某所在的房间并点燃,致胡某被严重烧伤。公诉机关以故意杀人罪对王某提起公诉。
庭上,公诉人对王某进行讯问并出示了事发现场和被害人身体被烧伤的照片等多组证据。几份证人证言均证实了王某在点燃汽油后将被害人胡某推进火中并称要烧死她的行为,这与王某当庭交代的只是自杀的情况不符。被害人胡某鉴于王某没有赔偿能力,将民事赔偿部分撤诉,要求法院从重判处王某。
庭审进行了约1小时后,法院宣布休庭,择期再审。
庭审直击
公诉人(以下简称公):你为什么要放火?
王某(以下简称王):我和胡某的母亲张阳(化名)同居了6年。去年年底,张阳要和我分手,我不同意,她女儿胡某一直对我挺不满的,还多次找人威胁我。当时我没钱也没有房子住,就想一死了之,所以想到了放火自杀的念头。
公:你讲一下事发经过。
王:去年11月份,我原本想去解决问题才找胡某谈的,可其间她以枪毙、活埋等话对我威胁。我对她那么好,她竟然这样说,我一气之下就说拿汽油烧死她。我带了3个塑料桶、大约9公升汽油到了她家,抱着最后希望找她谈,可还是一点儿商量的余地都没有……我就点燃了挂在胸前的汽油桶,火着之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公:发生矛盾你为什么不找张阳而找她女儿谈?
王:因为胡某威胁我,开始我和她母亲已经谈和了,但后来她从中作梗……我这才想到自杀。
公:你脸上和手上的伤是点着火时烧的吗?
王:是。
公:那你知道胡某伤得有多重吗?
王:不知道。
公:你点着火时有没有将被害人推进火中?
王:我没有。
公:你说是自杀,那火着了以后胡某的生命是否会受到威胁,这个你有没有考虑过?
王:我就是想给她们母女的关系造成一定影响,没想人身威胁的问题,而且汽油桶始终挂在我身上,我就是想烧死自己。
公:那胡某的伤势比你严重得多,你知道吗?
王: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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