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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找工作忙得焦头烂额的大学毕业生们,可曾想过去西部、下基层、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14日,记者从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天津市今后将为到西部、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城市社区工作的大学生,提供比往年更多的优惠政策。
据悉,从2006年起,国家每年将有计划地选拔一定数量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就业。到城市社区就业的,其薪酬可由所在地财政和社区共同解决。到农村就业的,可通过法定程序安排担任村党支部、村委会的相应职务,市县两级政府可给予适当的生活补贴,其人事档案由县级人事部门管理。对工作2年后报考公务员的,将采取适当增加分数以及其他优惠政策,优先录用;报考研究生的,适当给予优惠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除此之外,对毕业后自愿到艰苦地区、艰苦行业工作,服务达到一定年限的学生,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国家代为偿还;对在基层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的毕业生,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支持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聘用高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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