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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记者在天津第二医院移交给天津市河北区档案馆的共计120卷档案资料中发现了许多鲜为人知的历史记录。
地下室发现75年前档案
据该院档案室工作人员介绍,该院1902年建院时名为“北洋官医院”,是当时华北地区第一家由清政府官方设立的医院,1930年医院定名为天津市立第二医院,成为本市最早的由政府管辖的公立医院。记者在档案资料中看到,共计120卷的资料簿中分别记录了1930年至1949年在医院供职的医生名单和详细资料;当时政府对各机关单位下发的训令、密令、公函;日军各部队、警察局、保卫团送往该院的伤病名单以及准予治疗证明书等。
据介绍,该院对于普通患者病历的保存时间一般为10年至15年,到了年限就会被集中销毁,而这些始于1930年的文字档案资料由于收录了当时政府下发的一些重要文件,故而被当作历史档案保存在该院的一地下室中。
戒烟要写保证书
记者在翻阅这些文字资料时了解到,该院不仅是当时面向全社会的医疗单位,也曾是本市禁烟联合办事处戒烟调验所,入住该院的戒烟患者会受到严格而规范的治疗和管理,还要撰写“戒烟保证书”。
记者在“患者档案”中看到,院方为入住医院戒毒的患者建立患者档案,并为其填写档案表。档案表一式两份,上面填写着戒毒患者的姓名、年龄、住址、症状、医生诊查结果等内容,还要粘贴患者的一寸照片,最后要附上相应科室的印章。这些患者档案被整齐地装订起来,虽然字迹和照片都有些模糊,但仍可以看出院方对病人高度负责的态度。
据统计,民国27年至37年(1938年-1948年)共计400余名戒烟患者入住该院,其中最年轻的戒烟患者是当时居住在南市附近的17岁少年周某某,年龄最大的是居住在小西关一带的孟某某,时年72岁。
据该院工作人员介绍,民国时期,吸食鸦片已经被视为违法行为,而当时第二医院有“赤贫患者免收住院费”的优惠条件,因此,包括平民在内的很多人都主动到该院接受戒烟治疗,治疗结束,则要撰写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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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河北区档案馆档案管理科有关负责人介绍,该馆保存的档案资料中鲜有1949年之前的文字资料,而天津第二医院所提供的历史档案资料涉及1930年至1949年期间的历史事件,填补了该馆馆藏方面的空白。尤其是第85卷《民国26-34年(1937-1945)日本各部队、警察局、保卫团送往第二医院伤病名单及日本陆军证明书》是对中国军队进行抗日战争的真实见证,很有历史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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