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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一个名为“爱心代孕网”提供“代孕”服务的网站在网上引起关注和诸多争议。代孕在民间被称做“借腹生子”,指的是不孕者寻找代孕母亲孕育婴儿,求孕者最后成为婴儿父母。而令人吃惊的是,网上明码标价:“为人代孕,10万元可找本科女性”!
——“为人代孕”本科女性标价10万
近日,记者作为“爱心代孕网”第165269名访客打开该网站。该网站建于2004年1月,目前栏目设置颇为齐全。网站给“代孕”下的定义为,指在有需求的女方完全丧失生育能力的前提下,将其卵子(或代孕志愿方卵子)与丈夫的精子结合成受精卵,在代孕志愿者的子宫完成整个孕育过程并顺利生产的爱心互助自愿行为。
该网站还对代孕者规定了《标准》:“32岁以下,157厘米以上,身体健康(经客户指定医院专项体检,客户承担体检费),无遗传疾病基因,无流产历史,无深度近视,生过一个健康小孩的离异女性优先。品行端正。无吸烟、喝酒不良嗜好。”该标准着重强调:“严格拒绝风月场所从业女性和社会混混女!”
此外,代孕者按照学历、容貌在网站上被明码标价,其中初中学历的女性最低为待遇4万,本科女性标价在10万以上。这是除去生活费、房租、检查费、产费等相关代孕支出的净现金补偿待遇。
——网站负责人自称有过N个成功例子
记者通过网络采访了该网站负责人吕先生。吕先生一再声称,“爱心代孕网”网站是“非盈利性爱心互助交流平台”,而在网页上记者也看到:“为了阻击假冒本站的诈骗行为,本站2005年7月10日起,无须交纳任何定金直接见面面谈。”
但在7月14日的采访中,吕先生声称,网站只向需求者收取信息费5000元、服务中介费5000元、交通食宿费2000元,完全成本运作。实际上,很多情况下交通食宿费都远超2000元。
吕先生说他每天都会接到很多咨询电话。“有N个成功的例子,但是不能提供具体的数目和个例。”据了解,卫生部2001年2月20日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中规定:任何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
对于此,吕先生说,他的工作是“慈善爱心代孕事业”,“网站没有违反任何现行法律,过去、现在和将来永远不会从事违法行为。”而这句话,也赫然印在网站首页上。
——代孕双方不能打探对方真实资料
虽然卫生部颁布的规章限制了医疗卫生部门实施代孕技术,但法律对于自愿订立的代孕合同并无相关法律规范,为防止纠纷,“爱心代孕网”提供了一份多达28条的合同,要求代孕需求者和受孕者共同遵守。
其中规定:“代孕方在服务期间所生养的小孩必须是甲方的亲生子(女),不分男、女。”“甲方、代孕方双方一辈子永远不得有打探对方的一切关于真实身份资料的行为。”“代孕方服务期间有向家人通电话的权利,但不得告诉任何人关于居住地的详细地址,不得带任何人进入居住地,不得与未经甲方同意的任何人见面。甲方在协议期间未经代孕方许可,不得变更代孕方的居住地。”“孕方在服务期间每周享受三次以上外出散步自由,但须按甲方指定路线和安排专人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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