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7月20日天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天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4年市级决算(草案)和市财政局局长杨福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天津市2004年市级决算草案的报告》进行了审议,决定:批准2004年市级决算,同意《关于天津市2004年市级决算草案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