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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伙同他人上演双簧戏,一唱一和引诱被害人取出随身现金,后趁机将钱夺走逃逸。检察机关日前以涉嫌抢夺罪对该男子提起公诉。21日上午,天津市河西法院公开开庭对此案进行了审理。
被告人周某,男,26岁,甘肃人。河西区检察院公诉称,2005年3月25日6时许,被告人周某伙同王某、谢某(均在逃)经预谋后,在本市肿瘤医院住院部11楼楼梯处,见被害人马某路经此处,遂以袜子包裹报纸冒充现金,由谢某故意将袜子掉落在地,被告人周某则装作不知情将该袜子捡起,对被害人马某谎称其中有钱,将其叫到一边,并示意其不要声张。此时,谢某按预先计划返回现场,上前询问马某和周某是否看到掉落的用袜子包裹的8000元现金,并对二人宣称其现金上有标记,要求二人取出身上现金让其辨认。趁被害人马某将随身携带的现金5850元拿出之机,谢某抢过马某的5850元现金向楼下逃逸。为阻止马某追赶,周某先用身体挡住马某去路,后将包裹报纸的袜子扔在地上,亦向楼下逃走。被害人马某发觉后随即追赶,并向该医院保安人员求助。随后,保安人员在河西区体院北环湖南里小区内将周某抓获。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周某目无国家法纪,伙同他人公然抢夺现金人民币5800余元,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7条,已构成抢夺罪,请求法院依法判处。
今天上午10:10,法官宣布开庭。面对公诉人的指控,被告人周某辩称,自己的行为并不构成抢夺罪,被害人马某是主动将5800余元现金交与他的,周某认为其行为应构成诈骗罪。
截至发稿时,庭审仍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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