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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天津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通报了今年上半年全市治安情况,并就落实市综治委《关于做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近期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从“两加强”、“五推动”七个方面,配合各区县搞好社会整体防控工作做了说明。
目前,本市治安形势仍不容乐观。今年上半年,全市刑事案件立案总量和严重刑事犯罪案件分别比去年同期上升,特别是侵财类犯罪发案居高不下,60%以上的抢劫案件和80%以上的抢夺案件发生在广场街道等街面上;盗窃案件占刑事案件总数的一半以上,其中扒窃和入室盗窃案件分别上升幅度较大,且盗窃机动车案件多发,占盗窃案件总数的五分之一,其中60%以上的案件发生在广场街道的无人看管地区。上半年,全市公安机关打击处理的违法犯罪嫌疑人中,外来人口占五分之二。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创建“平安天津”、构建和谐社会的部署,进一步提升治安防范水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各区县做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一、加强治安巡逻工作,针对多发性侵财犯罪,特别是入室盗窃犯罪和街头犯罪,进一步加大治安巡逻防控力度,强化对社会面的控制;二、加强外来人口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留宿、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外来人口的管理工作。同时,进一步推动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一、进一步推动全市机动车停车处(场)建设,结合全市停车需求,加强停车处(场)规划建设,缓解停车难的问题;二、进一步推动技术防控设施建设,要根据《天津市2004—2006年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规划》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技术防范建设,积极推广安装“GSM+GPS机动车报警服务系统”;三、进一步推动企事业传达室改建保安室工程,按照《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解决目前企事业单位门卫(值班)室老龄化、值守人员素质差、防范技能较弱等问题;四、进一步推动治安卡口和控制点建设;五、进一步推动“4050”人员公益保安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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