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天津市房管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存量房交易行为,保障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本市对原有《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示范文本予以修订。自8月1日起,全市存量房交易统一使用新房产买卖协议。
据了解,此次修订的房产协议中新增房产具体坐落(明确外环线以内或以外)、房产用途、建筑层数及所在层、土地级别、银行贷款情况等6项内容。广大市民如需查看新房产买卖协议,可登录房管局政务网(www.tjfd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