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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天津港内部分驾驶员以“换煤”手段大肆盗煤等破坏电煤运输犯罪的新动向,天津港公安局加大打击力度,近期连续破获7起“换煤”的盗煤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0人,其中逮捕5人、刑事拘留2人、取保候审13人。
3月10日,疑犯陈某、李某(武清区人),利用从河北省向天津港运输电煤之机,与武清区某商贸公司煤站经营者崔某勾结,将承运的70吨电煤一次卖掉20余吨(价值8000余元),掺入同等重量的煤矸石后运到天津港。民警接报后迅速将3名涉案人员全部抓获。经审讯深挖,陈某还交代采取以此手段窃煤14吨的事实。
3月23日,武清区车主吴某某伙同其雇用司机周某以“换煤”手段盗窃大同混煤34吨(价值1万余元)。经民警不懈追击,嫌疑人于日前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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