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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不完全统计,在近10年中,我国已先后16次降低药品价格,平均降幅高达15%。而药品限价能否真正限制住药品价格———
原定于今年6月会刮起的药品降价风暴,如今又没了具体“登陆”时间,代之而来的是推出新的国家定价药品目录,并大幅度“扩军”。昨天,国家发改委有关人士告诉笔者:“这次的药品价格调整方案目前还没有出台的具体时间表。”据不完全统计,在近10年中,我国已先后16次降低药品价格,涉及800多种化学药品和300多种中成药,平均降幅高达15%。而令人不解的是,老百姓还是感受不到太多的实惠,有的消费者甚至反映降价药很难买到。这是为什么呢?药品限价真的能限制住药品价格吗?为此,笔者进行了深入采访。
药品玩起“变脸术”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说,客观地讲老百姓对药品限价“没什么感觉”总体归结为两个主要原因。一方面,药品限价限的是“最高零售价”,它是“政府指导价”。而一些药店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竞争、让利等种种原因,其零售价格有相当一部分已低于甚至大大低于这个指导价格。有的药品的“最高零售价”下调后甚至仍然高于其在药店的实际售价。在这种情况下,降低药品的“最高零售价”,百姓自然不会有什么“感觉”。
而另一方面,便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位业内人士进一步分析说,8年来药品价格已经降了十多次,但结果却发现药品降价的速度远比不上所谓新药的上市速度,比不上医院选择用药的变化速度。究其原因,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对药品的限价、降价政策降低了医药企业的利润空间,为了规避药品降价给生产企业带来的损失,制药企业便采取了一些“对策”。
一位在制药企业工作多年的人士告诉笔者,其实以往的药品降价最终影响的还是制药企业,因为中间环节的利润是一点不能少的,降价部分大都来自于生产企业的成本和利润。由于种种原因(有的医院不愿进降价药、生产成本上涨等),生产企业为了保持利润空间,往往会采取对药品重新命名、重新包装、重新添加辅料、重新申请批号等招数,达到重新定价的目的。医药企业往往因其产品利润接近“底线”后便会自动停产,转而生产档次更高、价格更贵、利润更大的产品,这也是一些廉价药品逐渐销声匿迹的原因之一。
“老”药“新”卖赚利润
一位消费者无奈地说,以前她经常吃一种叫西米替丁的治胃病药,价格很便宜,而生产企业将包装“升级”并改了商品名以后,每盒20片,售价却升至40多元,价格比以前增长了50倍。经多方打听,她被告知,原来包装的药品已不生产,所以在市场上很难买到。本市一家三甲医院的主任医师告诉笔者,现在不少药厂都在玩这样的“变脸”把戏,一种常用的消炎药在国家限价之列,按规定每瓶50粒售价7元,但厂家更换一下包装、变更一下名称,改为精致的盒装,每盒20粒售价一下子便提到了38元。一种治疗心脏病的药,原来一瓶装100片,换成盒装后,只剩下30片,价格却涨了好几倍。又如将红霉素改名为“抗生红霉素”,将黄连素改为“盐酸小檗碱片”,将20粒装改为10粒装,改单一成分为复方产品等等,手法不一而足。治疗头痛感冒的阿司匹林,更名为“巴米尔”后价格竟翻了20倍。
差比价规则严控限价
今年1月,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的通知要求,《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执行后,价格主管部门在制定调整药品价格,以及医疗机构在制定中标的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药品零售价格时,须按照《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执行。据悉,根据该规则,无论医药企业如何变换剂型、转变规格等,均可根据剂型差比价、规格差比价、含量差比价、装量及重量差比价等不同公式计算出其价格限度。
市物价部门的相关人士认为,《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规范了政府定价行为,为政府部门定价提供了政策依据,避免了没有根据的定价;抑制了生产企业盲目地改变剂型、规格生产;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个别医药生产企业药价的不合理上涨,防止了药品“变脸”涨价的伎俩,零售药业得到有效规范。这位人士进一步举例说,比如成分相同的药由小水针变为冻干粉或大输液后,原来因为没有差比价关系,其价格可增长十几倍甚至几十倍,而按照《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计算出的冻干粉或大输液的价格却被限定在了合理范围之内。据悉,本市物价部门按照差比价规则重新审定了阿米卡星等44种注射剂价格,并已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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