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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监督村官
村干部作为一个特殊群体,到底由谁来管,没有谁能真正说清。
大连市民政局副局长惠安成说,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明确哪个部门是管理村干部的主管部门,都管,又都不管,对村干部没有有效监督。
惠安成分析,村干部不同于公务员,不同于企事业单位领导,又不同于个体私营企业主,到底由哪个部门来管?是组织部门还是人事部门?还是民政部门?目前,许多村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是“一肩挑”。在农村,工作方法往往是家长制,一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这是村干部不能廉洁自律,走向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
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农村处调研员韩全永认为,对于村干部,当前有关部门是按职能分工各管一段,缺乏协调机制。组织部门管党建,民政部门管选举,农委(农经)管集体资产和离任审计,违法违纪归纪检监察部门,刑事案件归公安,连村干部的基本情况和统计数据也要几个部门相互来凑。
其次,由于政务繁忙,人手不足,各部门对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基本上持“民不举,官不究”的态度。
以辽宁省抚顺市为例,该市基层农业经管站的编制一般只有两个人,平时应付各种报表都很紧张,兼顾村干部的审计工作,就更吃力,遇上年度村委会集中换届(离任)审计,三县四区580个村,2140多个村干部,根本审计不过来。
从对两省的调研情况来看,乡镇一级,对村干部监管则持“三不”态度,即“不能管,不敢管,不愿管”。
有的乡干部反映,按照法律规定,乡镇与村委会是指导关系,不是领导关系,政府不能对村干部进行监管。
有的乡镇领导说,很多村干部是乡镇的人大代表,乡镇干部要接受人大监督,管多了对自己不利,在监督上有顾虑。
在调研中,许多村民反映,村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查处难度大,主要是人情干扰。有的乡镇干部与村干部有利害关系,乡里领导不但不愿管,有的甚至还会去四处说情包庇。
湖南省常德市一位人大代表说,大多数村干部违纪违法的背后往往都有着错综复杂的背景,包含着权力之争和利益关系。一些群众意见大、媒体曝过光、长年久拖不决的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往往都和少数地方政府领导的袒护有关。这造成了有些村干部违纪问题自恃“后台硬”不怕查。
“5%的村尚未实行村务公开”的背后
湖南省民政部门提供的数字表明,截至目前,湖南省有5%的村未实行村务公开。“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背景和成因十分复杂,这与村里的民主氛围、村务公开透明的程度密切相关。”中组部组织局三处干部鲁晓东说。
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尽管取消了“三提五统”,但村级的支配权仍然很大。许多村的大小经济实体都由村里直接或间接支配,村干部可支配财力相当可观。
在经济不发达地区,由于近年来国家宏观调控向农村倾斜,政府粮食直补等转移支付款和土地等各种补偿金均数额较大,一些政策明文规定由村级集体负责分配。“招待费是个筐,什么都能往里装”,辽宁省有一个村子叫康乐村,该村原村主任光招待费平均每天289元。村级财政管理的混乱,使得村民自治流于形式。
过去基层政府主要精力放在抓民主选举上,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许多地方目前还处于制定方案和试点阶段。
同时,村务公开也缺乏具体的操作规范。在调研中基层干部反映,现在,上级对村务公开只规定了一些原则,没有具体明确的制度规范,不便于操作和监督。
调研组进村看到的事实是,各村对于村务公开,什么做法都有,弹性较大。有的村财务只按会计科目公开,群众看不到每笔开支,难以发现漏洞。很多地方对干部的财务审批权限没有规定,有的村干部自行对村支书、理财小组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审批额度分别划杠杠。
除了村干部愿不愿意民主公开,还有村民想不想参与,会不会监督的问题。从调研组接触到的一些村民看,有些人认为只要不向自己收钱就行,对村里的事不关心。
湖南省第6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已接近尾声,又一轮轰轰烈烈的村干部海选落下帷幕。那些因村级收入没有保障而导致的“空壳村”,基本上村里保持运转很难,属赤字运转。
据湖南省民政厅副厅长唐伯玉介绍,湖南省近80%的村没有任何经济积累,村平均负债18万元。
而辽宁省某县121个村,发生各种债务600万元。辽宁省规定,村干部借贷,谁借谁负责偿还。因此,村干部见到村里账上有钱就还债。丹东市长山镇山北村干部违规使用土地补偿费15万元,用途是垫付统筹款,抵充基础教育达标费、报销往年积累餐费等。
近期,湖南、辽宁两省对农村债务问题都进行了初步清理工作,但难度很大。久拖不决的村级债务问题,仍然是村干部违法违纪的一个诱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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