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近日受理一起涉嫌抢劫罪案件。经审查,犯罪嫌疑人杜某已被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杜某,本市人,无业。一次偶然的机会,杜某经人介绍结识了宁某某等数人,随后几人多次租汽车在本市乘夜深人静之机肆意抢劫。经查,2004年12月某日凌晨1时许,杜某伙同宁某某等9人驾驶租来的两辆汽车在市区伺机抢劫作案。此时,路上恰遇一对男女步行,几人便下车抢劫。杜某伙同宁某某持棍棒对该男子进行殴打,当场抢走手机一部及一钱包,内有现金90余元,后逃离现场。同去几人强行将该女子推上汽车,抢劫现金上万元及手机等物,后几人将女子放至外环线附近驾车逃走。
经公安机关查找,犯罪嫌疑人杜某落网。经鉴定,被害男子的伤情构成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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