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教委获悉,为推进普通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改革,天津市教委根据国务院和教育部的有关要求,制定了《普通高中信息技术考查改革的实施意见》,对今后全市高中一年级信息技术学科考查办法进行了调整和改革。考查成绩由在线考试、一学年的电子学习档案袋等多项内容组成,成绩只划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种。
今后,高一学生参加计算机课程的考试,其考查内容包括教材中“信息技术基础”必修模块和某一个选修模块的内容。考查方式,将由必修模块的在线考试、必修及选修模块的电子作品和一学年的电子学习档案袋三部分组成。信息技术学科的考查成绩也由在线考试、电子作品、电子学习档案袋三部分所组成,各项所占比重将根据课程改革的发展予以确定。考查的成绩评定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考查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准予参加补考。根据安排,高一第一学期期末进行在线考试,并同时上交必修模块的电子学习档案袋;电子作品和选修模块的电子学习档案袋于高一第二学期末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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