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来,全市共创建国家级绿色社区3个、绿色家庭3户;市级绿色社区24个、绿色家庭109户;区(县)级绿色社区162个、绿色家庭5.6万余户,创建环保模范社区72个
天津在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活动中,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环保总局、国家教育部联合下发的《2001—2005年全国环境教育工作纲要》,明确提出创建绿色社区的要求,在3年的创模中,全市共创建国家级绿色社区3个、绿色家庭3户;市级绿色社区24个、绿色家庭109户;区(县)级绿色社区162个、绿色家庭5.6万余户,创建环保模范社区72个。
为贯彻落实国家环保总局《关于进一步开展“绿色社区”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市环保局、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团市委、市妇联五部门联合制定了《天津市“绿色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天津市“绿色社区”评估标准》《天津市“绿色家庭”评估标准》。各相关单位密切协作,市、区(县)两级上下联动,定期召开现场推动会,切实加强培训、指导和监督,有效地促进了绿色社区的创建。
在创建活动中,本市各区县积极搭建公众参与平台,引导社区居民广泛参与绿色社区创建活动。自2002年以来,本市以“环保进社区”活动为依托,开展了“绿色社区创建”、“绿色家庭创建”等试点活动,并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南开区绿色社区创建工作有特色、影响大,《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国环境报》等多家中央媒体先后组织了集中和连续报道。
通过创建绿色社区,本市公众的环境意识、参与意识和环境道德素质明显增强,居民的生活环境显著改善,广大居民对社区环境的满意率明显上升,为推动全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构建和谐发展的新天津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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