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时间:8月3日
投诉人:于先生(家住天津市南开区保山道)
投诉自述:顾客怀疑我出售假货
7月22日,一位顾客在我家小卖部买了1箱方便面、1条香烟和两瓶山海关牌汽水。这位顾客接过汽水后,指着其中一瓶汽水让我看,我一看瓶里面竟然有一节七号电池。我当场向顾客道歉表示重新给换一瓶,但顾客怀疑我出售的是假货,最终把买完的东西都退掉了。
气愤之余,我给厂家打电话讨说法。7月27日,厂家来了两个人解决问题。俩人检查完汽水后写了一张单子,答应给我补一箱汽水(24瓶)。其中一人说,汽水透明度好,顾客买后不可能看不见电池就喝了。看到厂家并没有表示歉意和解释问题原因,我当场拒绝了赔偿。
调查附记:这瓶汽水确系厂家产品
接诉后,记者与天津市山海关汽水饮料罐装厂取得了联系。转天下午,该厂负责业务销售的裴先生来到快报。记者询问,该问题汽水是否系该厂产品和是否检查过瓶盖有没有开过封?裴先生证实确系该厂产品且瓶盖没有开过封。裴先生介绍说,接于先生反映后,我和车间主任前去于先生的小卖部解决问题,并当场按我厂规定5至10倍赔偿其一箱汽水,但于先生拒绝了此解决方案。记者进一步询问,何种原因造成汽水里有电池?裴先生先是称回收的汽水瓶可能没有刷干净,后又称不是负责生产的不太清楚。
记者前日与裴先生再次联系,裴先生说询问过负责生产的人员也不知道汽水瓶内为何会有电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