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的一天,全国政协委员杨贤足在西部考察。窗外不时闪现的四五条光缆并排架设的情形让他忧心忡忡。杨贤足告诉记者:“这是典型的重复建设。本来,一根光缆就能解决问题,但每家电信企业都要铺一张全国网,而且这种现象仍在继续。”
据曾任中国联通董事长的杨贤足估算,在我国的电信基础设施方面,因重复建设造成的浪费超过2000亿元。有关人士呼吁,在建设节约型社会的今天,切莫忽视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行业的浪费。国家亟须采取有效措施,促进电信业健康发展。
触目惊心的低水平重复建设
2004年,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成立了“电信业重复建设课题组”。在杨贤足的带领下,该课题组完成了对电信网络重复建设的数据测算和对策研究。
干线光缆是连接各省份和大城市的光缆,其重复建设十分惊人。据中国联通陕西分公司总经理李俊义介绍,截至去年底,我国几大电信运营企业的光缆线路总长度已达360万公里,这些光缆线路(还不包括设备)总投资超过千亿元,而目前我国的光纤利用率不足20%。
接入网的资金浪费最为巨大,浪费规模要远高于干线光缆的重复建设。接入网是连接用户与电信运营企业之间的桥梁,其投资一般要占整个固定通信网络投资的40%左右。由于历史原因,这些资源90%以上掌握在传统运营商手中,事实上形成了独家垄断。其他企业若想开展业务,只能自建。
通信管道的资源闲置问题也很严重。我们经常看到城市的道路“开肠破肚”,埋入各种管道,其中就包括通信管道。这些资源一般掌握在当地一家电信企业手中。其他企业要发展业务,只能选择在同一条路上重复铺设。以北京市为例,在较繁华的10条城市主、次干道上,主导电信企业通信管道的平均利用率不足一半,冗余的管道资源基本不开放。
随着手机的普及,移动基站的重复建设问题日益突出。据介绍,在国外,经常可以看到几家企业共用一个基站铁塔的情形。但在我国,两个铁塔并肩而立的现象十分普遍。按照一个铁塔30万元的造价来估算,如果目前全国24万个基站中,有1/3实行共建,可避免重复建设并节约资金240亿元。如果加上占地、机房建设等成本,又可节约近百亿元。
重复建设暴露制度缺陷
近年来,电信基础设施过剩现象,在世界上许多国家都有表现。一个根本原因是,科技飞速发展,光纤的数据传输量大幅上升。而中国的问题在于,在明知已经出现严重过剩的情况下,各企业为争夺市场份额仍在继续投资。
重复建设愈演愈烈的现象,已造成四大不良后果:一是浪费了大量资金。除了2000多亿元的投资浪费外,建成后每年还需要数额不菲的维护费用。二是制约了电信企业的发展。盲目重复投资降低了投资回报率,削弱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三是服务问题普遍突出,城市和发达地区多网重叠、资费下降,而在经济欠发达、偏远的农村,基础设施严重滞后。四是占用了大量地上、地下资源。一些山区,有限的平地上栽满了密密麻麻的电线杆,农民耕种十分不便。一些城市的道路下边已无空间,各种通信管道交错纵横,给城市规划建设增加了难度。
有关人士分析指出,造成电信业重复建设的主要原因有三:
其一,某些政策不合理导致“租不如建”。虽然目前电信企业网络完全可以共同建设或互相租用,但由于产业引导不当,加上各电信企业间互相限制,新建企业都是全程全网地自建。如某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作出规定,城市近郊区管道租金为2.51万元/孔公里。但是,完全新建管道的费用只需6万元/孔公里。3年的租金就可自建管道,如此昂贵的价格使得网络开放成为一句空话,重复建设变得不可避免。
其二,缺乏统筹协调助长了低水平重复建设。由于没有网络规划及其行规约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缺少电信网络的具体内容,规划、土地、建设、市政等政府部门缺乏统筹兼顾和及时协调,公用事业建设没有前置审批,助长了低水平重复建设。
其三,电信立法滞后阻碍资源共享。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对电信网络的开放、分拆和定价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而在我国只有难以操作的原则性规定。
须以立法破垄断
针对越来越严重的电信重复建设,杨贤足建议,应将解决这一问题提到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高度,统筹各方,尽早加以解决。
国外经验证明,电信网络须以批发价的形式开放,才能有效实现市场竞争,提高资源利用率。美国的电信法就明确要求,一个地方的主导电信运营商必须提供非捆绑网络元素的接入并且以批发价格提供零售业务。但是,我国法律由于缺乏对电信定价方式的规定,使得现行政策在某种程度上保护了垄断。
专家建议,我国应借鉴经济发达国家经验,将防止重复建设纳入电信立法,实行网络管道开放原则、网络元素非绑定政策、移动基站共建政策。杨贤足说:“目前,我国正在制定的电信法,应对强制开放冗余网络资源作出规定,并对出租价格作出限定。”
专家指出,解决电信业重复建设问题,可采取多种措施。比如,在考核机制方面,可将资源利用效率列入对企业的综合考核中;在技术进步方面,国家可定期公布淘汰技术目录,控制企业采取过时技术,造成低水平重复建设。
记者注意到,电信重复建设的根源仍在于垄断。近年来,电信垄断已初步打破,但充分有效的市场竞争尚未形成。从宏观上看,在基础电信领域,我国目前已有6家大型企业,一家垄断的情形不复存在。但从微观处观察,在某一地方,仍呈“一企独大”格局。专家建议,监管部门应继续加大反垄断的力度,通过建立公平有效的市场竞争格局,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同时也能给消费者带来更多实惠。
杨贤足担心地说:“如果3G(新一代移动通信)牌照发下来,资源共享机制又没有建立起来,就可能会形成新一轮的重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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