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汉沽法院对涉嫌贩卖毒品的5名犯罪分子进行公开宣判。
赌博老手家中贩毒
蔡某某是汉沽区人,1982年因赌博被治安罚款30元;1986年因赌博被劳动教养1年;1988年4月因赌博被治安罚款1200元;1990年8月因赌博被治安罚款2500元;1992年1月因犯赌博罪被判刑1年6个月;1993年因赌博被劳动教养2年。
法院查明,今年4月7日10时许,蔡某某在其家中向吸毒人员杨某某售出毒品海洛因0.09克,获赃款120元,蔡某某被当场抓获,并从其身上及家中搜缴毒品海洛因282包,重8.62克。
法院判决蔡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000元。
前科累累继续贩毒
邵某某是汉沽区人,1987年因赌博被劳动教养1年;1991年因犯流氓罪被判刑1年缓刑1年;1993年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刑1年缓刑1年;2000年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2002年1月21日刑满释放。
法院查明,邵某某是吸毒人员。今年5月24日15时许,吸毒人员王某某与邵某某电话联系后,在汉沽区某网吧门前,邵某某向其贩卖海洛因3小包,重0.09克,获赃款100元。邵某某被当场抓获,公安人员还当场从网吧内收缴邵某某扔弃的海洛因20小包,重0.79克。
法院判决邵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
伙同他人贩卖毒品
任某某是汉沽区人。法院查明,今年3月9日11时许,任某某在李某某(另案处理)授意下,到本区寨上某网吧向吸毒人员时某贩卖毒品海洛因2包,重0.09克,获赃款100元,任某某被当场抓获归案,并从其身上收缴毒品海洛因6包,重0.24克。
法院判决任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
一人包装一人贩卖
张某某、张××(女)均是汉沽区人。法院查明,张某某、张××共同出资由荣某(在逃)介绍,在北京西客站从一新疆人处购得毒品海洛因,后张××在其家中将毒品分成小包,由张某某向吸毒人员贩卖。今年3月10日11时许,张某某在汉沽区某浴池门口向吸毒人员庞某某贩卖毒品海洛因3包,重0.13克,获赃款100元,后当场被抓获,并从其所驾驶的出租车内查获尚未出售的毒品海洛因33包,重1.35克。张××后被查获归案。
法院判决张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张××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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