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骗行径被警方发现后,一男子为脱逃竟公然殴打民警,并将机油倒在警车内以点燃进行威胁。日前,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1岁的亚某系来自新疆的无业人员。今年3月29日下午1时许,亚某伙同同乡艾某、买某(均另案处理)在本市河西区隆昌路附近,以假冒的三星手机行骗,被群众发现并报警。派出所民警接报后迅速赶至现场,亚某为脱逃,在明知民警执行公务的情况下,对民警李某拳打脚踢,并将警车玻璃砸碎、车门踹坏,后胆大妄为的亚某又用警车内机油倒在车厢内和自己身上以点火威胁民警,后被民警及时制止,带回公安机关,经进一步审查成案。
法院认为,亚某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为严肃国家法律,维护国家机关的正常公务活动,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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