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10日上午9:00;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法院刑庭;
案由:交通肇事、包庇。
津南区男子雷某开车冲上便道,连撞两人后弃车逃逸。3小时后,他的“哥儿们”曹某替他“顶包”到公安机关投案。两个受害者一个当场死亡,一个在案发后4小时才被发现,也已经死去。雷某因此被指控犯有交通肇事罪,曹某和肇事车主宋某被指控犯有包庇罪。昨天,3人同庭在河西区法院受审。
案情回放
今年1月16日晚9时许,雷某驾驶一辆紫红色桑塔纳轿车沿卫津南路行至与宾水道交口的农行门前时,遇到意外情况,他因采取措施不当将车开上了人行道,将行人张某、范某撞倒。
公诉机关指控,因为雷某肇事后弃车逃走,导致范某于次日凌晨1时才被发现,因救治无效死亡。而且之所以范某被发现,还是因为次日凌晨曹某得知雷某肇事,让宋某送他去“投案”后,公安机关得知还有一人遇难,再次到现场搜寻,在灌木丛里发现的。
此后,办案人员很快发现了疑点,出了那么大的事故,车撞到树上都瘪了,曹某却安然无恙。此时,曹某仍不交代实情,作假证包庇雷某。宋某也对办案人员称他把车子借给曹某后,曹某出的事。
庭审直击
昨天,宋某的律师道出了此案得以侦破的实情。原来,案发转天,宋某在公安机关的政策攻心下交代了实情,并告诉公安机关雷某的手机号码,带办案人员指认雷某的居住地点,使公安机关顺利抓到雷某。所以,宋某的律师称,宋某有立功表现,应从轻处罚,适用缓刑。
庭上,雷某承认肇事的事实,但不认为范某的死亡是他逃逸造成的。他说,两个受害人都是当场死亡的,之所以出事故是因为路上有一块冰。而且,他离开现场不是为了逃走,而是为了去治伤。
公诉人当即称,从事故发生到雷某去治伤经过了3个多小时的时间,这期间,雷某先是舍近求远跑到津南区,又多方打电话找朋友,待有人替他“顶包”后才去治伤,所以他所述的与事实不符。
雷某的律师称,公诉机关的证据不能证明范某死亡的确切时间,所以此节指控应为证据不足。
曹某和宋某对指控均未提异议,同时表示认罪。曹某在庭上一口咬定自己是自愿“顶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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