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8月7时13时30分,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王槐镇大兴煤矿420掘进工作面发生透水事故。一个星期过去了,井下仍有123名工人被困,除发现1具尸体外,其他生死未卜。此前,7月,新疆阜康矿难,83人遇难;5月,河北承德暖儿河矿难,45人遇难;3月,山西朔州矿难,69人遇难;2月,辽宁孙家湾矿难,214人遇难......统计显示,今年上半年我国煤矿事故死亡2672人,同比上升3.3%。其中,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24起,死亡704人,分别上升33.3%和114.6%。这一组组数字的背后,是一个个鲜活生命的逝去,是一个个幸福家庭的悲剧!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煤炭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2000年成立国家煤监局,2001年组建国家安监局,今年又将其升格为安监总局。同时,每个省都建立了安全监管机构,各地市大部分也都有了安监机构。全国安监、煤监系统专职的监管监察执法人员近3万人。除机制上的保障外,国家也采取了许多措施确保煤炭安全生产,如召开全国煤矿安全改造和瓦斯治理电视电话会议,就瓦斯整治提出7项措施等等。
一边是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一边是煤炭安全生产依然严峻的形势,两者似乎形成了鲜明的反差。人们不禁要问,这中间究竟是哪些环节出了问题?最突出的问题又是什么?
有学者从煤炭供需矛盾突出带来的压力、开采条件差及自然灾害多、生产力水平低、法律法规不健全、技术落后、企业管理薄弱等方面概括为6大问题。这些问题的确都很重要,需要有关部门抓住不放,一抓到底。但是,从媒体对近期矿难披露的信息看,“官煤勾结”、权力和资本结盟,说得再直白一些,部分煤炭企业老板所拥有的“红顶”,是导致煤炭生产领域险情不断的“死结”之一。
解剖一下兴宁矿难。发生事故的兴宁市大径里煤炭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云高是当地“人大代表”,其人际关系网络错综复杂,公司股东成员中有多人为政府机构要员,有人还指称,曾与一些地方领导“称兄道弟”。更有甚者,事故发生后,其曾口出狂言“要拿出3亿元摆平”。另有报道说,早在2001年7月,广东省政府就要求必须将包括大兴煤矿在内的6个煤矿关停。但是由于当地政府的努力争取,这6家煤矿被保留了下来。即便是在今年7月当地另一家煤矿发生事故、梅州市及其下辖的兴宁市决定所有煤矿停产整顿后,大兴煤矿还是没有停止生产!可见该矿“关系”之硬、在当地官场中的“人脉”之广。类似的情况,同样出现在今年3月造成18人死亡的黑龙江七台河新富煤矿矿难中。在那起事故中,矿主竟然是七台河市桃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事实上,“官煤勾结”并非一起或几起矿难独有,而是在很多重点产煤省份成了普遍现象。权钱交易,导致了开办煤矿的法定审批程序和有关部门的法定监管职责形同虚设,违规被“洗”成了“合法”。
对此,李毅中,这位上任半年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多次强调,“官商勾结,官煤勾结”这种现象已经确实到了该引起高度重视的时候了。在大兴“8·7”事故调查领导小组成立会上,他再次质疑“该煤矿无凭无证,在政府严令之下还敢如此作为,是否背后存在相关官员腐败?”,他再次要求“彻查该案中可能涉及的官员腐败案件”。
我们欣喜地看到,李毅中和中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李至伦,广东省省长黄华华,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中纪委常委、监察部副部长黄树贤,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赵铁锤,中华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张鸣起,广东省副省长游宁丰同时出现在国务院“8·7”事故调查领导小组的名单中,有媒体概括为“8位省部级高官领衔”。有关官员也曾透露,国家已经将打击官煤勾结作为安监总局下一步工作的重点之一,一旦发现一定严惩不贷!
该到了痛下决心的时候了!可以这样判断,官煤勾结不除,煤炭安全生产的严峻局面就不可能得到根本扭转。(刘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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